December 19, 2005
好昂貴的一場會議出席
身為民間團體的一員,常是熱心而無償的義工身分,不但付出時間、精神、心力,有時還得付出金錢,
想說是自己心甘情願,也就不太計較。
但是對於高雄市政府的某些措施,實在也有令人憤憤不平的時候。高雄市政府辦公大樓,在民權路和四維路交叉口,這兩邊的公共空間算是滿寬敞,以往洽公,摩托車可以停在民權路的西邊,停車位也還算寬裕,後來不知為何,壓縮了停車空間,使得摩托車常找不到停車位,這樣的情況,已經引起不少民怨。
我幾次到市府洽公,為了找停車位,都停到很遠的地方,再走路過去。
今天為了參加一場由高雄市政府環保局舉辦的會議,地點在寒軒國際會議廳,也即是市府的對面,因感於停車的困難,特地騎摩托車,找了一個餐飲店的前面停車。沒想到等我開完會出來,車不見了,很多跟我一樣情形的人,拿著開會的資料,愣在當地。
我坐計程車到拖吊場找到了我的車,總共要繳850元才能將車領回,這讓我心裡很不舒服,我做這無償的工作,大老遠跑來參加會議,市政府沒有提供任何停車空間給我們,讓我們自生自滅,且大力拖吊附近的車輛,這樣的作為,真叫人心寒。若說我們違規停車,我沒話說,但是,我停在餐飲店前的人行道上,這樣也不行?那請問市府要我們摩托車停到哪裡?高雄市的大眾運輸做的如何,大家心知肚明,不讓我們騎車難道要我們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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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cherrong 發表於 December 19, 2005 05:1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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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oui-blog.com/cgi-bin/mt/mt-ping.cgi/13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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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跟喜è‹èªª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