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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背後的另一種時序

我們的城市接不接受一種叛逆的藝術,尤其是它的成品是極易被另一個作品摧毀?這是值得深究的問題——塗鴉(Graffiti)是怎樣的藝術品?當他被視為古蹟時,是否「原作」的保存適宜?最近華山塗鴉事件,不啻是國家機器內的「藝術權威說」,甚麼是藝術品則甚麼就成為藝術品。〈1week of art works〉這個錄像作品,很明白說明了塗鴉的創作過程,以及極易銷毀的本質。在伊阪幸太郎的小說《重力小丑》下也出現過主人翁不滿地下道塗鴉的俗爛,重新塗置的情節,而更衍生了另外一個美學意識的問題——甚麼才是「好塗鴉」。當面對真正藝術議題,現在我們看到的是味道極濃權威主義的解說,卻無益藝文空間的活性與古蹟功能的再造。

空間地點的合法性是塗鴉首要遇到的法律問題(如何闢出適當的地點以及釐出法律分際)。也許文化資本的生產、積累、壟斷、壓制、繼承的過程,可以是塗鴉要對抗的,但如塗鴉團體提出的文建會的專斷的確呈現了矛盾之處——文化進口的塗鴉大展、塗鴉比賽與當地塗鴉文化,弔詭地文化需求與文化活動存在鴻溝,現在的台灣慣常通過活動來交換文化的實感,諸若糖果節、花卉節,欠缺更多大眾的討論與參與。無論誰代表草根,讓人覺得恐怖的是符號治理,粗糙而忽略寬廣而複雜意義的各個面相。

登琨豔在〈死了素人藝術家林淵之後〉曾這麼寫著:「林淵老先生九月底過世了......只是相關文化單位卻沒有任何一個願意出來收藏林淵的藝術作品,就如同死了洪通、死了吳李玉哥一樣,到今天也沒有單位願意出來認養這些藝術家。到底視他們一致認為這些本土素人藝術家的作品並沒有收藏和研究的價值,或是那些單位真的根本就對這些人文資源沒有甚麼知覺呢?」雖然洪通因為趕上原始藝術的潮流,你已經在北美館的館藏找得到一二,但可真不能說國家機器在美學神經的遲鈍。無疑,光看塗鴉在華山發生的爭亂,這真的是台灣常年推行公共藝術的挫敗。在官方與民間之間的對話跟現實,除了藝術雜誌上一場場的研討會外,某些身份流動性高、模糊的藝術活動很容易就被忽視了。Cosplay、動漫活動或是這次的塗鴉,我們是多麼忽略其中對我們自己日常生活的文化能量,當看到日本大量跨媒介的作品,如《Monster》、《死亡筆記》,問自己精英階層欣賞的作品注意的是甚麼?問自己普羅階層欣賞的作品注意的是甚麼?問精英階層與普羅階層可否有界線?台灣的文化是不是罹患了骨骼疏鬆?

這些問題都似乎都可以交給布迪厄,但也可以深耕討論,成為一種社會實踐。次文化、俗民藝術、原始藝術除了風潮之外,物─—器具─—藝術品─—藝術家活動到欣賞的加入,也許被資本社會收編也好或摒棄也好,但不該是這麼尷尬,很鳥的制度儀式,從國外到國內化了條藝術的界線。無涉藝術感知和鑑賞的能力,留下的是文化資產保存法跟幾張傳票。


相關網址:
街頭藝術—塗鴉
被分贓的次文化/我們的聲明
華山塗鴉‧塗鴉華山

也許現代所謂的普羅
僅僅是商業而已
大眾文化是在商業操作下的少數選擇
因此沒有雅與俗
只有邊緣與主流

我無法將大眾文化一均化。
使用普羅也多少規避了該如何切入這樣紛雜的當代現象。只是試圖將雅、俗之別消除至少我的意志無法了斷,即使到現在各種品味仍舊將各式的文化產品區分出雅、俗以符合個別的需求。而邊緣與主流是文化傳播下強弱者的分野,兩者只是不同的分野方式。

商業亦非絕惡的,只是如此中性說到現實的距離,在台灣日趨遙遠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