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個人化行銷與隱私 | 首頁 | 終於,你不再回來 »

新聞?文學?公私領域?

部落格時代:Are bloggers journalists?中:


『你覺得新聞和文學有什麼差別?』

從明日報個人新聞臺以降,我們可以發現原來這個社會上有那麼多人不但文筆好,對事物又有獨特的見解;進入了部落格時代之後,各種言論和論述更是百家爭鳴,感覺新聞和文學的界線似乎越來越模糊、越來越難以界定。

對於這段文字,我首先發出的第一個疑問是:「我們對於文學的定義到底是什麼?我們稱什麼樣的文字為文學?」如果廣義的定義文字的產出都是文學的話,我想是不妥的。我倒是比較喜歡狹義一點的文學定義,也就是比較偏向中文系或外文系等語文科系偏向研讀的素材,或者是在書架上會被歸類在「文學創作」的部分。

這樣的定義之下,部落格是理所當然可以成為文學的載體的。但是部落格的形式會更適合新聞的呈現(包括feed、迴響、引用等)也是無庸置疑的。

當私領域的生活經驗被大量書寫之後,是否會和公領域的新聞有所扞格?抑或不是這麼回事,說不準兩相衝擊之後會激盪出更美麗的浪花呢。

而部落格的內容我想也不能夠單純的定義為私領域的書寫,雖然生活雜記佔了目前的很大一部份,但是一些現象的觀察、對於時事的回應等我想都不能夠歸在私領域。我們覺得不應該把「部落格」等同於「個人新聞」,而應該視為一個載體會比較符合現況。

訪客

同日回顧

引用

本篇文章的引用網址:
http://www.oui-blog.com/cgi-bin/mt/mt-ping.cgi/14316
如要轉載、引用,請看這邊

給個回應

表情符號:

« 個人化行銷與隱私 | 首頁 | 終於,你不再回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