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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e 29, 2007

潛在者 [4]

 
  我從夢裡驚醒。夢因為「醒」的動作而紛紛瓦解,只留存心悸的清晰感覺。
 
  「的確很奇怪啊。」我將電腦裡偶然修復的檔案和昨晚做的夢告訴炎,他很有興趣地追問。
 
  「妳自己覺得呢?」
 
  「日有所思夜有所夢?」
 
  「可是跟小說內容似乎有很微妙的關聯呢。而且又是妳剛開始寫作時的作品,事件是真實的機率很大啊。妳真的什麼都不記得嗎?」
 
  「我高中時很孤僻的,沒什麼朋友,這點直到現在也都一樣。」
 
  炎在那頭想了一會。「妳的第一篇作品是什麼?」
 
  「誰會記得那麼久遠的事情啊!」
 
  「不,這種事一定會記得。難道妳一點都不記得了嗎?」
 
  「如果真的記得的話,也不用到今天才來和你討論了。」
 
  「妳知道嗎?據說人腦可以容納的東西是相當多的,可是平日它的功能只發揮 10%左右。當妳忘掉事情,並不是真的忘記了從腦中消失了,而是妳『想不起來』。」
 
  「把我說的像電腦一樣。」
 
  「連電腦都是這樣了,更遑論是人呢!」
 
  「不過人這種生物啊是很奇怪的,也不知道可不可以說是神奇,但是對身體不好的記憶就會被遺忘。遺忘也可以說是身體自我保護的機制吧!」
 
  自我保護,保護什麼呢?
 
  「妳覺得裡面哪個是妳?『小芬』嗎?」
 
  「沒有概念。」
 
  「妳真的完全不記得可能是『燦燦』或者『嚴仲祁』的人?」

  「嗯,想不起來。」
 
  「真的全部都忘掉了啊……」
 
  我的確想起了一些事情。但不是因為作夢的緣故,而是因為炎。和炎的性愛讓我想起我的確已經不是處女。可是,為什麼會忘記呢?這種事。
 
  那是個很清秀的高中男孩,胸膛寬而薄。手指撫過男孩胸膛的觸感讓我發笑,男孩緊張地問我:『怎麼了呢?』
 
  有人推門進來。那是誰呢?
 
  我不知道自己究竟是忘記了多少事情而活著,究竟為了維護自己不至支離用盡了多少手段。但只要現在可以幸福,過去的捨棄與失去都是必要的,我這樣相信著。
 
  我很滿意現在的生活。用不著與巨大的計時器妥協,倦了便睡,什麼時候醒什麼時候餓都無所謂,替幾本雜誌寫些零星的稿件賺取房租和生活費。我一向是慾望淺薄的人,不穿美麗的衣裳不塗敷保養化妝品,除了生存與寫作之外別無其他。
 
  我盯著電腦螢幕,敲打出一大段細明體字體,十二級,焦躁地抽掉一整包Cartier 然後全選刪除。我揉揉僵痛的頸子,環視這個只因幾件散放的衣服就立刻顯得凌亂不堪、三坪大小的房間。我拿著滿溢的煙灰缸走下公寓,在最近的垃圾桶清掉煙灰,在最近的便利商店買煙,立在人行道旁的樹下抽起煙來。
 
  路人來來往往,這些人是處在時間裡的人吧,對於這些人來說,八點與五點它們的意義,那意義是什麼呢?你知道你前往什麼地方嗎?
 
  (『他們被一種對行走不可克服的需要所驅使。他們不是因為要前往什麼地方才行走,而是需要行走。』)
 
  (『這樣很荒謬不是嗎?』)
 
  「這樣很荒謬不是嗎?」我跟著記憶竄出的聲音,喃喃說道。
 
  「嘿。」一個聲音說,「什麼東西荒謬?」
 
  是招財貓。那女孩子我在便利商店看過許多次,動作很俐落,戴著大大的耳環,有雙無論何時都像在笑一樣瞇彎了的眼睛。也許因為那彎彎的眼睛或者因為嘴角的模樣,看起來實在很像經常在書店出現的招財貓擺飾。她身上還穿著便利商店店員的制服。
 
  「妳不用上班?」我噴出一口煙。
 
  「嘿,下班啦。」招財貓一面脫下制服一面接著說,「想要牛奶或者麵包嗎?」
 
  我接住招財貓扔過來的波羅麵包和盒裝牛奶,招財貓嘶嘶作響地拆開一個巧克力捲。
 
  「這是店裡的報廢,別客氣儘管用。」她咬著麵包,麵包立刻出現和她嘴型相同的空洞。我笑了笑,從長長的吸管裡啜飲著牛奶。
 
  「我很喜歡便利商店所以才在便利商店工作的,很喜歡哦,不管什麼時候都很亮很乾淨,可以買到你想要的東西,或者代替品也行。新商品會先在便利商店上市,然後才漸漸出現在其他地方。每家便利商店都很像卻不一樣,會出現的顧客也不一樣,學校附近的會有很多學生,公司大樓附近的會有很多上班族。我待過外國人很多的便利商店,還有落磯山脈的原住民來買過啤酒喔!他們的英文比我還要糟糕,比手畫腳地跟我說要買上面有老鷹的啤酒,我說我們這裡頂多只有賣老虎的啤酒啦,不過既然來台灣玩,就應該要買台啤啊。他們很高興地買了啤酒,然後拿出一堆奇怪的樂器演奏給我聽。那是很像海豚唱歌的音樂。」
 
  招財貓轉過頭來,「嘿,妳是我在這家便利商店喜歡的客人之一喔。」
 
  我不知該說些什麼,只抓了抓頭。「……謝謝。」
 
  「不客氣。」
 
  談話中斷了一會兒,我和招財貓看著一群像小孩子一樣鬧哄哄的上班族走過。「妳是做什麼的?」
 
  我考慮了三秒鐘。「寫小說的,不過目前寫不出來。」
 
  「妳有寫過便利商店店員的小說嗎?」招財貓問。
 
  「我想是還沒。」
 
  招財貓把我從頭看到腳又從腳看到頭。
 
  「原來小說家是這個樣子。我一直猜不出來妳的職業,原來是小說家啊。」
 
  我乾笑了兩聲。
 
  「為什麼會想寫小說呢?」招財貓又問。「很多時候我也很想為自己寫一篇小說,不是日記,是小說哦。雖然在這個世上沒有活很久但也足夠發生很多很重要的事情,寫在日記裡的話未來的自己是看不懂的,如果忘記了的話。因為不想忘記所以才想要寫成小說的,這樣以後的自己看了之後就可以說,嘿原來以前的我是這樣子。」
 
  「人啊,永遠比自己想像的還要會忘記東西呢!」
 
  招財貓彎彎的眼睛看著我,一瞬間張開又閉上。
 
 
 
 

June 28, 2007

史蒂芬金的恐怖手機


 
  第一次接觸史蒂芬金好像是國中那年,在某個出版社的炒作下趕熱鬧似的買了史蒂芬金的《惡夢工廠Ⅰ》、《惡夢工廠Ⅱ》、還有一本好像叫做《厄夜之子》?總之是個白化症的主角努力奔跑了一夜的故事(請原諒我幼年深受聯考荼毒的腦袋)。當時我並不太了解這位作家,只以為是個以恐怖小說出名、在美國市場熱賣的暢銷作家,但看這幾本書又感受不到哪裡「恐怖」以及「暢銷」來著了?
 
  現在回頭想起來,當年有這樣的感受也是當然的了。史蒂芬金的作品始終非常「本土」,奠基在美國的土壤裡,他的「恐怖」也深植在美國人的內心裡,是絕對美式的。
 
  認真看他的作品反而是在上了研究所之後。從《戰慄遊戲》、《桃樂思的秘密》、《魔女凱莉》、《勿忘我》、到《黑暗之半》,本本都讓人不忍釋卷,其中我特愛《戰慄遊戲》以及《黑暗之半》,關於寫作者在寫作過程中會出現的幻覺/妄念,這兩本書實在是寫得太過淋漓盡致了,尤其是《戰慄遊戲》,完完全全是針對寫作者量身打造的恐怖。
 
  《手機》據稱是史蒂芬金「回歸」恐怖懸疑類型的最新力作(之前跑去寫奇幻啦,還得獎,好期待台灣什麼時候可以翻譯喔),一開頭就表明這部小說是獻給《陰陽魔界》與《活人生吃》的兩位導演──雖然沒看過陰陽魔界,但活人生吃總多多少少有印象吧,《手機》的場景絕絕對對會讓你想起《活人生吃》的畫面!
 
  就前面提到的幾本史蒂芬金著作而言,《手機》並不是特別傑出的作品,除了匠心獨具的發想外(把人比擬作電腦),並沒有像前述幾本,還有故事外想表達的意念。儘管如此,史蒂芬金還是很盡責的「把故事說好」──很完整而生動的將一場災難,攤開在讀者面前,讓你在想像中毫不費力就建築起血淋淋的現場......「把故事說好」,是身為作家的基本,然而有多少人已經忘記這個責任了?
 
  《手機》。比起史蒂芬金過去美國本土式的恐怖作品,這次的恐怖則是世界性的;喜歡《活人生吃》以及災難片的人一定不能錯過這部作品,還有,據說這部作品即將改編成電影搬上大螢幕,我只能說,當這本書的編劇,實在太輕鬆了!

 
 

June 27, 2007

潛在者 [3]

 
  高中畢業後我就失去了學生的身分。搬出家裡的時候只帶了電腦和幾件衣物,從那以後我就依靠著斷續的打工和稿費過日子,再也沒有回去過那個我成長的城市。爸媽偶爾會寄錢給我,信封裡附上要我回家的短籤,卻從沒有來看過我。
 
  爸媽根本就不在意是否少了一個孩子、少了一個「沒出息」沒唸大學的孩子。剛開始的時候我看到家裡寄來的信都對著信咆哮,後來則是很快地抽出錢來將信揉成一團點火燒掉。看著信慢慢焦黑消失,令我覺得很愉快。
 
  至於現在,我已經不會做那麼耗費能量的事了。錢放進錢包,信丟進垃圾筒,一點不愉快的情緒都不需要有,很多時候我甚至忘了自己還有所謂的家人。
 
  看完那篇小說後我開始回想自己寫小說的歷程。高三那年我寫的小說拿下學校文藝獎的首獎,內容涉及當時很流行的同志議題;從那之後陸陸續續在刊物上發表作品,擁有讀者的虛榮感讓我很驕傲,也就一直寫下來。
 
  所以最初的時間點應該比那篇得獎的作品還要早一點。而這篇小說是比那時早還是晚?又為什麼被刪除呢?
 
  總覺得有什麼很重要的事情被弄錯了,卻想不起來。
 
 
 
  聊天室裡有個傳說中的人物,叫做「炎」。有次我私底下和一個同性網友提起覺得網愛很無聊一點也不曉得有什麼好處時,她笑著回說,那麼,試試看炎。
 
  我從來沒有看過這個代號出現,卻不斷聽到有關他種種的傳言。我知道他年紀與我差不多,喜愛波特萊爾、羅蘭巴特和卡夫卡,穿深赭色襯衫抽白色大衛,甚至知道他昨晚在哪個酒吧出現身邊帶了怎樣的女人,最近看了什麼電影。
 
  終於有一天,我看到「炎」上線了。
 
  他愉快地和眾人招呼,談論這陣子消失不見是因為去旅行散心,種種見聞在他說來生動活現。我凝視那些代表他這個人的句子。很奇怪,網路這種東西,無色無味無嗅,誰知道螢幕後面躲著的,究竟是男是女是老是少是人還是鬼;不過就只是字與字排排站罷了,為什麼這個人和其他人就是不一樣呢?
 
  「嗨。聽說妳是這陣子的新人。」
 
  他私下傳了訊過來。
 
  「久仰大名。」我打字的手指微微顫抖。是怎麼了?
 
  他笑了兩聲,邀請我進包廂裡。他沒有說任何帶有性暗示的話語,只是單純地詢問我的日常生活。和他聊天很舒服,無論我說些什麼他都似乎可以了解,當我說起我失去了我的流動時,他回答道,「那是為了儲存位能好再次流動啊,」
 
  「只要妳在這段『年老期』不是虛度就可以了。」
 
  之後我幾乎每天都與他私下聊天,我們什麼都聊,從生活瑣事到創作觀,像是有時候他會說,「今晚的路燈很美。等等我要去散步,妳要不要也一起?」雖然只是從蝸居的處所到便利商店買熱咖啡的距離,想著他也在某條道路上走著看著兩旁的路燈,就感覺到溫暖。
透過螢幕的文字,就似乎可以觸碰到他。
 
  漸漸我和他的對話充滿挑逗與機鋒,我壓抑的情緒也因此每每瀕臨頂點。
 
  他也似乎發現這點,於是更是用文字來撩動我;隨著夜的加深,話題也大膽起來。
 
  「我好想吻妳,真的。」
 
  我看著那行字閃現在螢幕上,感覺上有點暈眩。
 
  「好啊……」
 
  他那邊沉默了幾秒鐘。我忍不住親吻著那行字。
 
  「輕輕撥開妳的長髮,吻著妳細緻的肩膀、頸項、鎖骨……我最喜歡女孩的鎖骨了,妳知道的。而妳的、很美。」
 
  在他的話語裡,我像中蠱一樣撫摸著自己的身體。
 
  就像真實的性愛,也許還更好。他和其他男人完全不同,比較起來其他人的文字簡直就是強暴犯。
在他即將進入我的身體的時候,我遲疑了一下,敲打鍵盤的手指停了下來。
 
  「……妳是第一次?」
 
  我獃在螢幕的這一頭。
 
  「我會溫柔的。別緊張……妳不相信我嗎?」
 
  就在他繼續說著的同時,我用手指進入了自己。
 
 
 
  『妳不相信我嗎?』
 
  映入眼簾的是燦燦淒厲的臉。燦燦哭泣著,幾乎要換不過氣來地抽噎著,整個臉漲得通紅。我第一次看見燦燦臉紅,也是第一次看見燦燦如此醜陋的臉。
 
  『你要我怎麼相信!』燦燦大吼著。
 
  『我,我什麼都給了你了……』燦燦說完,捂著臉嗚嗚地大哭起來。仲祁不知道是否想過去安慰她地凝視燦燦,然後轉頭望著我。
 
  他皺著兩道眉毛,還是那麼好看。
 
  我平靜地從書包裡拿出夾在課本裡的某樣的東西,走近燦燦。
 
  『這個,是妳寫的吧?』
 
  燦燦驚訝地忘了哭泣,看看我手中的東西、又看看我。
 
  我手中拿著的是信,一封告白信,信末的署名是「嚴仲祁」。
 
  『……為什麼?』
 
  『和妳認識那麼久,妳以為只要把字寫醜一點我就認不出來?』我淡然地說。
 
  『為什麼要用仲祁的名字?』
 
  燦燦說不出話來,只是望著我。那雙眼睛裡只有空洞。不要被拉走。不要看。雖然那是雙美麗的眼睛。
 
  燦燦嘗試著開口,卻吐不出聲音來。
 
  『然後,』我避開燦燦的眼睛,『妳並沒有「什麼都給了仲祁」。那樣做了的人是我。』
 
  燦燦發出淒厲地尖叫。『不要說!不要說!我不想聽不想聽!不想聽啊……』
 
  『妳為什麼要對我做出這種事?我們不是好朋友嗎?』
 
  『我們不是好朋友,』仲祁在一旁莫名其妙地看著我們,臉上流露出恐懼的神情。『妳知道的,我們不是好朋友。妳不喜歡我啊。』
  
  『妳為什麼不看著我的眼睛!!』燦燦衝著我的臉大喊著,撲上來抓住我胸口的制服。她根本就沒在聽我說話。
 
  『看我的眼睛!看我啊!』
 
  那是一雙美麗但是、空洞的眼睛。不要看。
 
  『看我!看我啊!』
 
 
 
 

[影告] 玩具角落的貼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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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無聊做的
歡迎取用XD
 
  

June 26, 2007

潛在者 [2]

 
  鍵入網址後,電腦3%、42%、66%、89%地跑著。
 
  我很快發現眼前是一個會員制的聊天室,加入會員的方式很簡單,只需要填寫一份問卷,似乎是測驗語文能力的內容,分數達到標準即可成為會員。由於好奇的緣故我填完了問卷,分數剛剛好通過。
  
  進了聊天室後很快有人向我招呼。「嗨,妳是新人?」
 
  「對啊!」我丟了個微笑的表情符號過去。
 
  過去我沒有什麼玩聊天室的經驗,但這個聊天室的確和其他的有些許不同。首先光是架一個網站卻只有聊天室就夠奇怪了,而這裡採取的是聊天室裡還有聊天室的架構,聊天的會員很快就三三兩兩進入兩人或者三人對談的狀態,而這種小包廂沒有鑰匙(密碼)是無法進入的。
 
  另一個特殊的點是,這裡的會員幾乎都是和我身分相同的人。
 
  「上次和大家討論出來的情節真的是很棒,也承蒙炎的抬愛幫我寫了詩喔,這個月一定可以在截稿前完成啦!」
 
  「這沒什麼,大家都有一樣的經驗嘛,哈哈!」
 
  第一個禮拜過得很愉快。我開始嘗試向其他人提起我的情況。
 
  「『停止流動』?哈哈,真有趣的形容,有點像鬼打牆嘛!」
 
  「可以這麼說。但不只是小說喔,連生活都是。很苦惱哪……」
 
  「因為小說就是生活?」
 
  「大概吧……哈哈。」我對著螢幕苦惱地笑了兩聲。
 
  稍後,聊天室裡的其中一個人邀請我進入獨立包廂。
 
  「準備好了嗎?」
 
  「什麼?」我不明所以地問。
 
  沉默一會後,畫面上出現一行字:「妳不知道啊……」
 
  經由他的解說我才知道,在這裡、當一方提出進入包廂的邀請時,也就是虛擬性愛的邀請。
 
  「妳有經驗嗎?」
 
  我對著螢幕乾笑。這種時候應該怎麼辦呢?說實話嗎?
 
  「這種的沒有。」
 
  「沒關係,我們可以慢慢培養。」他送出一個笑臉符號。「妳可以說說第一次的經驗嗎?」
 
  考慮十秒後我送出字串:「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對象是我高中補習班認識的男孩子,也是我初戀的對象……」
 
 
 
  一般來說散文的內容是真的小說是假的,但絕大部分的小說寫作者都是由真假參半的方式下手。
 
  我必須承認自己也是其中一分子,而且一直沒有改變過這樣的方式。玩弄、扭曲現實讓我覺得很愉快,對於自己製造出的人物們毫無同情。我經常將自己想像成一架製造小說的機器,投入折磨耗損人的現實,加入愛憎的佐料後,輸出成品。
 
  怎樣也無法像有些人一樣,擬好大綱設定好主題人物性格等等的一切、精密地作業,比較起來我的做法毋寧是隨便的多。選定主角時,主角的性格一定要清洗乾淨、將混雜的部分袪除,思考這樣的人會遇到什麼樣的事呢煩惱些什麼呢,根據想表現的主題選擇角色的遭遇。對我而言的「主題」就像一團模糊月暈得很厲害的月亮,沒辦法很明確的指出範圍來,只能將看似相關的生命碎塊填充進去,然後致力於連接碎塊、尋找出關聯及似是而非的解答。
 
  我常因此覺得自己的小說是很虛偽的,其實我什麼也不懂,只是不斷製造小說的仿製品罷了。
那個大家稱呼他「澄一」的代號小心地引導我談論有關性的話題,基於某種奇怪的、保持禮貌的心態,我還是應允了那所謂的網交邀約,而整個過程就如想像中那般無趣。
 
  這樣的邀約卻越來越多,我慢慢發現,這個名為「潛在者」的聊天網站,根本就是一個專為網交愛好者設立的空間;特點是成員經由篩選,註冊時的問卷測驗就是篩選的方式,而且每個月會更新問卷內容,即使你已經成為會員,也必須每月接受一次測驗。
 
  我還是每天開啟網頁、讓帳號掛在聊天室裡,盯累了始終沒有進展的小說就參與聊天室裡的討論,偶爾拗不過誰的要求進入雙人小包廂,有時候是三人甚至更多人。更多時候我呆呆掛在聊天室裡凝視眾人的交談,以及螢幕上顯示、進入包廂的帳號。她們在做些什麼呢?
 
  她們在做些什麼呢?
 
 
 
  我很討厭一個女孩子。那是一個很寶貝自己頭髮、有點自卑的女孩子,由於坐在一起的緣故,很自然地同進同出,一起去便利商店買飲料一起在下課時聚在樓梯間聊天一起去洗手間一起牽腳踏車回家,諸如此類。
 
  後來不曉得為什麼漸漸疏遠了。我沒怎麼發現這個事實也不大在意,還是會和她說話。
 
  有天補習結束後我從補習班後面的暗巷後邊牽出車來,才剛走到比較明亮的地方就被一輛突然冒出的機車撞了一下。我嚇了一跳,連人帶車整個跌倒在地,機車很快地消失了。補習班的同學不斷從身旁經過,我狼狽地站起身來,發現自己沒受到什麼傷,但腳踏車的鍊子整個脫落了。我手無足措地站著。
 
  她正好從後面走過來,我扯住她的袖子、求救地看著她:「妳知道這附近哪裡有車行嗎?或者妳可以幫我修好?」
 
  她低頭看了看。「這個,只要把它放回去就好了吧。」
 
  「我從來沒弄過……」話還沒說完,她已經踏上腳踏車沒入車流裡。我望著她離開的背影。
 
  一學期的補習課程即將結束時,我寫了一封告白信,趁著下課的混亂放進她的抽屜。信裡寫著很喜歡她美麗的頭髮,希望這個星期天下午三點可以在附近的紅茶店和她見面。
 
  信末的署名我原本想寫下「妳的愛慕者」,卻不知道為什麼寫成了「嚴仲祁」。
 
 
  信交出去之後心底有一絲後悔。我不該寫下那個名字的。

  星期天下午我藉口逛書店從家裡出來,騎著車在補習班附近晃。還有十五分鐘三點的時候我掉頭離開,越騎越快地只想趕快遠離這裡再也不要回來;我覺得自己好骯髒,也玷辱了那個名字。
 
 
 
  週末下午我正在電腦前,畫面突然啪地一聲消失了。我嚇了一跳,胡亂按著按鍵,電腦仍然一點反應也沒有,重新開機也沒有用。
 
  我暗暗喊著糟了糟了我所有的心血都在電腦裡、上次的備份是什麼時候的事呢?手腳發冷地關掉電腦電源又再打開,這時候電腦突然自動啟動了。我頹然坐在電腦前,腦子裡轟轟作響。
 
  小說們大致上都在,檢查過後我鬆了一口氣。一個個逛著文件夾的時候,出現一個名為「C炎禰祁」 的文字檔案。我好奇地開啟那個檔案。
 
  檔案裡有一大半是亂碼,也許是很久以前我刪除過的檔案吧,我有定時清除資源回收筒裡檔案的習慣,有時候電腦當機後會出現一些過去的殘缺檔案,就像幽靈一樣。這台電腦跟著我很久了,是我高三那年的生日禮物,可以說自從我開始寫作就一直是使用電腦的。
 
  似乎是很久以前我寫過的小說,主角是叫做「小芬」的高中女生,有一個很好的朋友「燦燦」,燦燦有個叫做「嚴仲祁」的男朋友。
 
  故事中間出現了許多亂碼,後半部只能稍微看出「小芬」用「嚴仲祁」的名字寫了一封愛慕信給補習班某個女孩子,原因也許是因為報復她對她的冷淡吧。
 
  什麼時候、我曾經寫過這樣的小說?為了什麼而寫?
 
 
 

June 25, 2007

潛在者 [1]

潛在者

  有一種說法是每個人都是一個完整的世界,由眼睛嘴巴皮膚等感官認知到的世界都是不相同的,沒有誰和誰的世界一樣。也許我眼睛裡看到的綠色在你眼睛裡其實是紅色,而我和你使用的語言都叫它黃色,諸如此類的事情。
 
  我的世界非常簡單,是經由我的意願讓它變得簡單的,雖然說會在成長的歷程裡多出很多原先沒有的東西,但我經常性地剪裁切割各個部分,東一點西一點的丟棄。複雜的機制在運作上往往容易與原先存有的產生衝突,而重整自己所需耗費的大量能量是我所無法負荷的;與其擔負全面瓦解的風險,我習慣性地維持著修剪自己的習慣,就好像剪指甲一樣。
 
  選擇不要的方法也很簡單,只要丟掉中間的部分就好了。例如說留下熱情和冷漠,除去所謂的溫柔。就像摘取植物的根葉,至於莖扔在垃圾筒裡就好,只不過是充滿水分的細胞罷了。
 
  照這樣的分類法,我的世界裡只有兩種人:路人與重要的人們。
 
 
  任何事物都有所謂的流向,有如貓的毛皮、人的髮漩,很多時候事情就是接二連三地來,所能做的只有順流而下。
 
  有天一切卻停止了,堆積在某個低漥處,停止了流動。
 
  就像沒有預兆的厄運一樣,那靜止是突然的,但大腦從手腳末端收到靜止的訊息卻是在很久以後了。
 
  我可以說是個小說家,更正確地說,是寫不出小說來的小說家。
 
  寫小說這回事從各方面來說很類似拼拼圖或者說是疊疊樂,必須要一個挨著一個、講求美感與平衡才能繼續精細地進行下去,所謂的靈感,則是最開始的那一塊拼圖。
 
  靈感這種東西我並不缺,寫不出小說來的原因是失去了流動。
 
  我握著唯一的那一塊拼圖,所有拼圖都生長著相同的臉。我一小塊一小塊地試著,怎樣都無法繼續下去。閉上眼睛似乎可以看到完整的畫面,張開眼後卻仍然只是一塊孤單的拼圖。
 
  經過書店的時候下意識走了進去,最顯眼的書櫃上擺滿了面孔陌生的新書。我一列列瀏覽著,卻始終並沒有碰那些書本,只是看著那嶄新的書皮和不同字體設計的作者名字。
 
  我從不在書店裡看書,只是看著那些印刷精美的新書,以及上頭看似驕傲的名字。
 
  用來閱讀的書我會直接買下,而且,我不讀新書。
 
  那些名字刺激著我的眼睛。我拿起其中一本,注視著書耳上的作者簡介和相片:知名大學畢業、碩士、現為專職作家、得過的獎項不計其數……相片裡的人對我偽善地笑著。
 
  走出書店面對灰色的冬日傍晚,我掏出牛仔褲口袋裡壓扁的Cartier,另一隻手探進背上的包包尋找打火機。
 
  「可惡……」 打火機不知道是遺失了還是隱藏在哪個角落,我在背包裡努力地摸索著,手指觸摸到某個薄而扁平的物體。是什麼呢?
 
  「潛,在,者。」那是一個現在已經不常見到的火柴盒,我念出印在上頭的字。
 
 
 
  高中時代班上公認最可愛的女孩子對我說過很多次「我最最喜歡小芬了噢,我們永遠是好朋友。」燦燦微微翹起的嘴唇櫻桃般甜美,從那裡邊吐出的話語也是。
 
  少女時代的我一點都稱不上美麗,由於熬夜唸書臉上生長大片的青春痘,大眼鏡,規規矩矩的制服;燦燦是那種功課中等、在制服上衣下襬繡鬆緊帶裙子比別人短五公分的女孩子,最討厭的科目是數學和體育。
 
  我始終不曉得燦燦挑選上我作為她「最要好的朋友」的理由,也無法理解為什麼可以輕易地承諾「永遠」。我只是沒有拒絕,讓她反覆喊我「小芬小芬」。
 
  我和燦燦在同一個補習班補習,班上有幾個男孩子常在下課後跟在我們身後,一有機會就靠過來說話。「男生好討厭喔對不對小芬?」燦燦說。
 
  我也想戀愛,找一個男孩子秘密地戀著,和朋友們遠遠望著他吃吃笑,看他打籃球,被朋友推攘著向前去遞給他一瓶礦泉水。我知道自己不好看,而男孩子對我說話是為了我身旁的燦燦。那樣的情況下,輕蔑好像是唯一隱藏自己的方式,在被否決之前拒絕那可能的傷害,將自己避到他們無法觸及的高處,恥笑其他人。
 
  但是燦燦戀愛了,對象是補習班裡一中的男孩子,外表高挺纖秀,與甜美的燦燦相配,就好像是天經地義一樣。燦燦補習的時候比平日更加不專心,常常用自動筆抵著下巴偏頭看斜前方的他。我注意到男孩子專注的側臉線條堅毅美麗,老師抄黑板的時候會轉過頭來看一眼燦燦,那時燦燦會趕緊低下頭,自動筆在講義上劃啊劃啊,耳根子紅得嬌豔欲滴。
  
  放學後我仍然和燦燦一道回家,那男孩騎著車慢慢跟在我們後方;在慣例的街角和燦燦道別之後,男孩就立刻騎到燦燦身旁,接下送她回家的棒子。
 
  我從未探刺過他們在那幾分鐘裡的情景,也從不過問什麼,而隔天的燦燦一臉甜蜜酡紅的模樣,對我說她們在電影院裡牽手了、他送她回家的時候在她家門口吻她……
 
  那嘴唇會做這樣的事嗎?補習時我看著男孩薄薄的嘴唇,作數學的時候他會稍稍咬著下唇皺眉。那嘴唇會對燦燦說什麼樣的情話呢?就像漫畫或者小說裡那樣的句子嗎?他會怎樣吻燦燦?嘴唇相觸是怎樣的感覺?
 
  我對著半空揮揮手,想揮去腦中的幻影。
 
  在前往補習班的路上燦燦突然開口說:「……做了。」
 
  我轉過頭看她,一下子不是很能了解自己聽到了什麼。
 
  「我和他,做了。」燦燦輕掩著嘴唇,粉紅色的,微翹的嘴唇,似乎比往常更加濕潤的嘴唇。
 
  燦燦還在說著:「昨天是他生日,我送他手織的圍巾,他很高興。我跟家裡說我去妳家做功課,他家人要八點才回去……」
 
  燦燦害羞或者激動的時候臉頰並不會泛紅,而是耳根。我看著燦燦逐漸轉為紅色的柔軟耳垂,嘴巴很自然的張開:「下流。」

 
  
 

  我凝視著那個火柴盒。
 
  黑色的火柴盒用銀色的字體燙著「潛在者」,翻到背面,用較小的字體寫著「http://www.eliciter.com」。
 

 
 
  現在會用火柴盒代替名片的店家已經很少了,我也從來沒有拿火柴盒的習慣。我一直都不太會使用火柴,往往是擦斷一整盒的火柴也擦不亮一根的那種笨拙,甚至連用齒輪摩擦打火石的打火機都很不會使用,自從抽菸以來都是用壓式的打火機。
 
  火柴盒是怎麼來的呢?
 
  也許是什麼時候掉進背包裡的,也許是被誰丟進來的,書店裡的誰都有可能,我記得在走道間和許多人擦身而過許多次。不過有誰無聊到在別人的背包裡放火柴?
 
  我打開火柴盒,拿出一根,小心地在引火紙上劃著。劃了兩下之後火柴意外順利地燃燒起來,我慌張地將它丟到地上。火一會就慢慢熄了。
 
  我呆滯地凝視火柴盒。那是一家餐廳或者Pub?公司或者……?
 
 
 

June 19, 2007

Ghost Summer Moon 魔法之光

Summer Moon

 
    名稱:Summer Moon
    品牌:Ghost
    年份:2003
    香調:清新花果香
    前味:檸檬、佛手柑、橘子、香桃、蘋果、黑醋栗、金盞花
    中味:碎綠葉、小蒼蘭、蓮花、玫瑰、木頭香
    後味:琥珀、麝香

 
  自從CK的Contradiction啟蒙了我的嗅覺感官後,我買下了第二罐香水,她有個很美的名字,Summer Moon,魔法之光。
 
  Ghost是個對香水還不熟悉的人而言相當陌生的品牌,其中最知名的,就是旗下推出的一系列月亮瓶身的香水。香水雖然是嗅覺的產物,但注重外在美感的獅子作祟,我始終只買美麗的香水:造型美麗、名字美麗、香味美麗。
 
  買下她之前,我對她一無所知,所知道的只是她的名字、樣貌以及香調表,我想是美麗的植物名稱誘惑了我,讓我在一股衝動下,在網路上買下了她。所幸我並沒有失望,至今她仍是我最鍾愛的一瓶香水。
 
  前味的檸檬、佛手柑、橘子、黑醋栗和金盞花,讓她在香甜的香桃與蘋果中始終保持著清清淡淡的酸,中味以小蒼蘭、蓮花、玫瑰三種花香為主,輔以碎綠葉和木頭香氣,最後是悠長的琥珀和麝香。就像她的粉紅瓶身一樣,永遠不太過侵略性的女人味,黑醋栗、檸檬讓她帶點少女的青澀,木頭和綠葉的香氣是不做作的自然,水生蓮花增添了透明感,也少不了玫瑰花苞般的嬌羞。正如其名「Summer Moon」,炎熱的夏日裡,窗外落下一抹蒼白的月光。
 
  由於是03年限量版的原因,這款已經由市面絕跡,粉紅瓶身中的透明液體,也在這兩年中慢慢減少。這兩年中,我由花蓮搬回台北,投入職場,由學生搖身一變成為普通的上班族,學會在辦公室中生存,學會抱怨老闆,學會摸魚打混,也漸漸熟悉所謂成人的戀愛,或許有一天我可以學會都市叢林中花花的色澤,用保護色將自己完美的偽裝。
 
  消逝的液體就像消逝的光陰,或許也像我逐漸消逝的純真。年少的時候我相信魔法,相信命運,相信冥冥中有神的眼睛在注視;而今這些相信都將死去了。多麼想哭泣,多麼想挽留,但誰又能挽留一抹月光。 
 
 
 

June 18, 2007

#104



 
  始終覺得陳珊妮太過耽溺,每次聽都像碰到沼澤裡的妖精,要被拉著往下去,只能捂著耳朵不要聽,更不要說明白歌詞的意義。
 
  終於放下心防投入泥沼,自殺飛機,好像是一種調酒的名字。如果酒如其名,那麼我的心情就像那杯酒。她的歌詞都是反話,越纏綿的曲調,越教人傷心;越像是一場甜蜜的戀情,那就越走到盡頭,就像不肯離去更不肯清醒的戀人,作一場長長的夢,求幻覺不要醒。
 
  所有的愛情都是幻覺。巴特用戀人寫了一本語義學的奇書。愛情是一種想像,戀人將心中的形象投射在對方身上所產生的想像;「我愛你」不是對對方的呼喚,而是對愛情本身的召喚。或許所有的戀人愛著的都只是愛情,而所有的愛情,一旦開始害怕失去,就逐漸失去了。
 
  覺得我冷酷的人一定不懂我有多悲悽。
 
  不是為失去而悲悽,而是為了這一切而悲悽。所有戀人都逃不過的命運:首先是要像你,然後是要不像你,最終結局是失去你。
 
  所有的戀慕都以模仿為手段。抹去自身定義,只求接近渴慕的對象一些,接近到無法接近了,就將自己同化成他。以為自己喜歡吃他喜歡的食物,穿他品味的衣服,想他會想的思考,讀他摸過的書,聽他喜歡的音樂。所有的戀人都與瘋狂的歌迷沒有什麼不同,那是另一種形式的cosplay。
 
  終於有一天,迷亂的戀人想到了失去。情人可能會離我而去,多麼可怕!我付出的一切也將化為烏有,留下的只有改變了的自己,每一秒都是觸景傷情。我不能這個樣子,戀人想。那些已經失去的自己,戀人開始一一拿回來,將自己與情人之間都楚河漢界。至此愛情也走到邊界。
 
  而「失去你」有很多種意義。
 
  戀人直到最後才懂。明明。
 
 

    我明明看見你走向我。
    煙味聞起來都是你的沈默。
    是你。不會錯。
    趕來可憐我。
 
    我明明看見你走向我,我明明習慣了,
    你對我的縱容;再多喝一杯,你會永遠等我
 
    讓我繼續愛你,讓這一刻幻覺不要醒,不要醒
    讓我眼看你走向我,讓我多為你珍惜一秒鐘;
    讓我繼續愛你,讓這一刻幻覺不要醒,不要醒
    讓我再看你走向我,淚水再模糊也不輕易看錯
 
    明明看見你走向我,明明知道你還愛著我
    明明看見你走向我,那麼近
 
    我明明看見你走向我,我明明感覺你會緊緊抱住我;
    美麗的幻覺總是不長久,剩下的夜晚都是寂寞,
    我一個人,走。
 
 

June 15, 2007

美麗神話蔡依林  ◎陳建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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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賣的不只是青春美貌,也是青春極限的體能。這就是蔡依林在殘酷舞台上的美麗神話。
 
  當蔡依林在台北小巨蛋完成第三場「唯舞獨尊演唱會」,以體能顛峰震懾觀眾,同一天11月19日勇奪奧運三金二銀的澳洲泳將「魚雷」索普決定退休,於兩天後正式宣佈,年僅24歲。
 
  26歲的蔡依林,今年九月就在香港紅磡首演以驚險的空中體操開場,只用一分鐘,就破了郭富城東山再起「飛越舞林」的局。最見多識廣的港人口碑傳開,本來只有兩場的台北又加開一場,場場爆滿,創下小巨蛋紀錄。
 
  我在台北首演場見證到這個畫面。她懸在三樓高的半空,兩腿伸在拉環裡表演體操,展開一字劈,然後倒吊金勾,頭下腳上倒栽蔥降下來,臉龐先著 地,下面沒有防護網!這一分鐘,萬眾摒息,將之深印腦海,成為六七年級生多年後追憶往日情懷的依據。只是當我身邊的七年級生喊著「她好美好酷哦」的時候, 我懷疑他們是否知道這個藝人是在賣命?
 
  蔡依林先橫掃香港、杭州等地之後,再回來征服這個她從出之地。假如「台北學」分類夠精準,這連續三天號召三萬六千人的小巨蛋歷史是必須記下 一筆的。香港人到紅磡支持本地明星,去繁旺溫暖自己的城市。到了蔡依林這次,我覺得台北終於也進入了演唱會文化的成熟階段。蔡依林不是王菲或Rain,她 是台灣本地製造的。
 
  
 
 
地才2
 
青春極限的體能
 
  蔡依林給台北場加的料是鞍馬動作,正式比賽只有男選手才能作的。因此開場曲之後,有不少人和我一樣,都直想掉淚。此後快舞慢歌高潮不斷,一 直到終幕曲「舞孃」跳完,終於可以喘息時,她才感慨的說,這可能是她最後一場演唱會了,因為這已經是她體能的極限。將來即使再有演唱會,也不會是這樣的 了。
 
  當她抬頭傲然的說,「我很努力,因為我不能輸!」全場都陷入心疼振奮的浩蕩感動裡,連我也是。我相信她這些話是真的,因為這開場是她的主意,提出時還把工作人員嚇傻了。她賣的不只是青春美貌,也是青春極限的體能。這就是蔡依林在殘酷舞台上的美麗神話。
 
  蔡依林對於台灣的六七年級有莫大的影響力。今年她的唱片賣量甚至遠勝周杰倫,穩居冠軍。一般認為她所創造的傳奇是「美麗神話」,但我認為在這背後還有一個「賣命神話」。這兩個神話點出了六七年級的危機,也燃起他們的生機。
 
  每年我在淡江教大學生,看著新世代不斷在轉變觀念。往年能辯論的整型、化妝來上課等議題,現在都不必討論了,因為女生都一面倒的說「要漂亮 才能交到朋友」、「化妝來上課能增加自信」。這其間蔡依林的〈看我七十二變〉就是關鍵之一。這首歌是她經歷漫長合約糾紛,冰凍到最谷底之後,破繭重生的復 出之作。歌曲大力鼓吹整型愛美風,果真一炮而紅,奠定她最暢銷的天后地位。這以後她變成時尚教主,服裝打扮都是少女追隨的典範。
 
  「只要努力,就會變美。只要美麗,就會成功。」這就是蔡依林美麗神話簡單邏輯。可憐粉絲只注意到「美麗」二字,卻不知道「努力」背後的複雜意涵。
 
 
地才4

六七年級的外表, 四五年級的內心
 
  蔡依林有六七年級的外表,卻有四五年級的內心。她的鬥志、拼命、甚至她一肩扛起全家生計的艱辛背景,都是四五年級的。如果論心境,蔡依林更像是江蕙那種苦熬出來的藝人。與其說蔡依林是因愛美而愛美,還不如說她是因為有賣點才愛美。
 
  在骨子裡,蔡依林就跟江蕙一樣,都是有尊嚴的老派台妹。懷抱嫁小開美夢的愛美台妹以蔡依林當偶像,卻不知道蔡依林想的跟她們完全不一樣。蔡 依林是老謀深算,認真敬業的在打江山。她是天使面孔,惡魔精神──鐵血紀律、高標準、鞭策到近乎自虐。她開玩笑說她做危險動作時,臉龐就像僵屍。那是怎樣 的無表情,又美又殺的臉?
 
  目前六七年級的危機在於,生下來有豐渥的物質環境,不少人好逸惡勞,但未來卻前途茫茫,因為現在是全球性的不景氣,有的就淪為卡債族或更不 堪的境地。他們有人怨懟四五年級早已卡好位置,佔住自己可能的機會,卻不明白四五年級即使失去機會,照樣能安之若素,苦熬打拼,因為本來就有苦過來的背 景,至少從小是生在樸實的老台灣。
 
  現在的弔詭情狀是,六七年級眼巴巴看著餵養他們長大的媒體宣揚奢華,但買一只LV包就會要去一兩個月的薪水。他們對生活品質要求高,但沒有 對等的賺錢機會。於是最恐怖的時候,他們在玩的是蔡依林唱的〈野蠻遊戲〉:「野蠻遊戲,沒人被赦免。野蠻遊戲,不同情可憐。」只要比他們大兩歲,我的大一 學生就笑稱對方是「老人」。「老人」一詞已不新鮮,因為有的七年級甚至會在這項遊戲裡懷疑著,同儕中到底誰是被多生出來到地球上的。
 
  也就因此,蔡依林的殘酷美麗運應而生。她本來是像日本選拔美少女一樣,在歌唱競賽中以冠軍脫穎而出,一般印象就是一個可愛少女,還算能唱,但看不出有巨星相。即使她以美麗擊敗對手,還是不夠。即使她無所不用其極的變美麗,還是不夠。
 
  算一算,她有什麼?沒有天生金嗓像阿妹,只有往舞后之路走。但能歌善舞,在當今歌壇也只是基本配備而已。她還有什麼能超越別人?
 
 
地才3

 
殘酷美少女
 
  蔡依林不是天才,她是地才。歌壇天才是像王菲或周杰倫這一類的。地才要成為天后,靠的就是企圖心與拼命三娘的精神。聰明的企畫與造勢都有用,但最後還是要看演藝者本人,她自己的意志力與判斷。這麼實際計算過之後,她就決定去賣命。
 
  也就由於她的狠勁,才讓人感嘆如今的歌星非得這麼賣命,才能凝聚人氣嗎?這一次演唱會,連她自己都覺得可能是最後一次──這是什麼樣的時代啊?
 
  這是殺雞取卵,底牌出盡。
 
  這是劉大任所謂的,一位網球明星只要過了22歲,就要在殘酷的體能競技中面臨被淘汰的命運。像蔡依林這樣賣力跳舞,又完全唱現場一連三天,其勞力耗神根本已勝過一位棒球選手,而我們所能預見的真的就是,她往後的體能只會走下坡而已。
 
  蔡依林始終不擅言詞,往往一說話就冷場。她也不擅長戲劇情感。她所能做的就只是不斷的跳舞,就像童話中那個誤穿紅舞鞋的小女孩,一路舞過青春年華,半刻都無法停下來。「舞孃」果真在美麗之中藏著悲哀。
 
  她不過是一個女孩啊。她既不是22歲大男孩Rain,也不是肌肉女瑪丹娜,卻以纖瘦之身超越體能顛峰,才叫人驚異又不忍,也才真正造成華人 歌壇的舞台奇觀。即使像松田聖子那麼打混的演唱會,有許多對嘴,她在後台換裝時還要吸氧氣筒的。有人說蔡依林只是在拷貝濱崎步,但從此以後沒有人會再這麼 說了。你會心甘情願被她收買,因為她把命都賣給你了。
 
  有記者說蔡依林找到了她的利基市場,很有道理,因為利基(niche)的原意就是偶像的神龕。
 
  在那神龕中,供奉著一張冷漠青春的臉。女神是個殘酷美少女,因為太認真挑戰而無法微笑。她透過不斷自虐的完美神話,教誨信徒們不要只追求美麗,還要為你的追求付出所有。
 
 
 

June 13, 2007

Contradiction


Contradiction


時間 Fri May 16 21:56:13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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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以前就一直在心裡擱著一瓶香水,CK的Contradiction,
冰火相容。
 
瓶身的設計很美,簡潔而含蓄地包裹著橙色的香水。
當時雜誌上介紹它是一款特別的香水,利用香精因其不同的揮發程度
造成不同距離有不同香氛的效果;
設計師有感現代女性外表堅強而內心依然嬌柔,
因此設計了這支香水,並名為Contradiction。
 
前幾天在網路上標到這隻香水,不曉得是否錯覺,
就自己的感覺上是遠距離感覺很清冽,近距離卻是深遂幽婉的檀香。
並不是很講究香味的人,買下這支香水完全只是沉迷於那設計理念,
那名字,Contradiction。
 
 
    ※
 
高中時期的我與現在是有很大不同的。從前的我總是小心翼翼有如
易受驚嚇的鹿,
總是忍耐著,考慮了種種事情而忍耐著,
擔心說錯了話,擔心是否傷害了誰,
儘管在那些揣測之前,實際上受到傷害的是自己。
 
我不知道在這幾年裡究竟發生了什麼,那轉變是漸繫地,
也許能夠說是忍耐逐漸超越了極限值的後果。
我開始想,我究竟為了什麼而忍耐,
也許那些對象並不若想像的那樣,也許那些人是真的漫不經心,
也許那些人是真的想要傷害我。
那我的忍耐究竟是為了什麼。
 
人們總是活得很好,我又為了什麼要壓抑著自己,
明明被傷害到極端無助想死,還要為了誰的一個眼光掙扎著
爬起身來。
 
(說:嗨,我很好,你做的事一點都傷害不到我)
(說:我很堅強,我沒事)
 
神經是奇妙的東西,被外力壓榨的時候,有些被磨圓磨鈍然後消失,
有些卻被磨得更加鋒利成一把刀。
為什麼我都已經被傷害了還要為誰忍耐,有誰注意
或是需要到我的忍耐
我看不出來,我的忍耐既多餘也不被仰賴。
如果被傷害,就去咒罵,就去哭泣,為什麼要因為誰的眼光再拖著這副身體假裝很好世界光明燦爛?
 
我不要忍耐,不要為別人著想,別人總是可以好好的找到輕易容身的方式,用不著我無用的多想,我只要避免這個世界傷害我就行。
 
但我對這一切是多麼缺乏天份,我不懂拿捏,不懂什麼叫做圓滑。
我只是將我不擅長人際而製造出的種種麻煩轉嫁到別人身上。
我總是很輕易地被激怒,內裡有什麼相互矛盾著,
有時候明知我並不了解內情並不瞭解那個人,
或者誰只是擁有太過輕忽的個性;
我只需要告訴自己這不關我的事,或者就去應付,
像公文一樣經過冗長的程序,無奈地得到最後的蓋章。
 
只要這樣就好。
 
 
   ※
 
人很奇怪。
人很怕跟其他人一樣,也很怕跟其他人不一樣。
 
我想我的轉變很有可能是由於被迫唸了意外的科系,
死灰一樣的第一年,我用盡全力在憤世嫉俗著,
不這樣我活不下去,除了恨好像沒有任何活下去的意義。
我很想為那個時候的自己哭。
 
從很久以前我就很不會應付某個叫做自我介紹的東西,
我不知道該說些什麼才會達到介紹的目的。
嗨,大家好,我是某某某。我今年圈圈歲,是叉叉學校的學生。
這是制式的版本。
   
 
我還記得文藝營裡我的自我介紹:
 
『我叫□□□。我不喜歡這個名字。
我是■■大學■■系的學生。我不喜歡這個學校和系。
希望可以唸到喜歡的研究所。謝謝。』
 
我很懷疑自我介紹這種東西的功能性,除了搪塞著讓時間過去,
它究竟還可以做什麼?
 
我很容易被人們忘記。不管是在怎樣的場合下認識了什麼樣的人曾經
度過怎樣美好的時間以致於我認為應該被對方記住,
日後的某一天重新遇見了對方所以高興地上前對他說:嗨,好久不見!
對方則說:不好意思,請問妳是......?
 
不管我責怪原本的名字還是製造出特別的名字或者很多名字,
這樣的挫折仍然一再發生而
終於超過了極限值。
 
我痛恨(我想的確是這樣子)不被記住。
我對自己發過誓,我寧可變成冷漠的人也、
再也不要再當那個
被問說「妳是誰?」的人。
 
名字就是要用來被記住的,如果總是不被記住,
那不如就別說出來了吧。
於是在某些場合,當別人遵循那程序機械性但保持禮貌的問
該要如何稱呼我時,
我會回答:「不用費心稱呼我,當我不存在就好。」
因為我知道,那絕對會又是
一個不被記住的場合。
這些反抗與憤怒都是
我的害怕。
 
神經被削磨著,成為一把刀。
一把刀在被用作切割之前,會先被用作傷害。
 
 
 

June 12, 2007

#103

梵谷的右耳2


 
  許久許久以前,有一隻螞蟻,爬進了我的耳朵。
 
  時間是什麼時候已不能確切記得,印象中是一個夏日的午後,我躲進阿媽房間,貪圖冷氣的涼快;然後漸漸,漸漸地睡著了。
 
  是一陣劇痛讓我醒來的。
 
  那是一種沒有經歷過的疼痛。但我卻很明白地知道,是螞蟻,有一隻螞蟻在我耳朵裡。
 
  我可以感受到牠的四肢、觸鬚、以及可以囓斷樹枝的利齒。
 
  當時牠所在的是哪一耳呢?你知道我曾經把這幕寫成小說。小說裡是左耳,但實際上是右耳──是右耳吧。
 
  多年以後我的右耳聽力不斷減退,秒針滴答的時鐘,往右側身怎樣也睡不著的,向左一躺便寂靜無聲。檢查後果然右耳比左耳整整少了50分貝的聽力,50分貝,剛剛好是人交談的音量。上個月突然發作兩次嚴重的眩暈,檢查過後說是「遲發性內耳水腫」。
 
  (5) 遲發性內淋巴水腫可分為同側性的遲發性內淋巴水腫
  和對側性的遲發性內淋巴水腫。同側性的遲發性內淋巴水腫為
  單側性極重度感覺神經性聽力損失或全聾的病患,經過一段長
  時間之後,發生類似梅尼爾氏症的反覆性的眩暈發作,患側耳
  常伴隨著耳鳴與耳閉塞感。對側性的遲發性內淋巴水腫為單側
  性極重度感覺神經性聽力損失或全聾的病患,經過一段長時間
  之後,對側耳發生波動性感覺神經性聽力損失,有或無併發類
  似梅尼爾氏症的反覆性的眩暈發作。
 
  
  簡單來說。引發原因不明,無法根治,聽力可能逐漸衰退。
 
  看的是郵政醫院的楊醫師,據說是國內眩暈科的權威,只有每週二早上看診,人非常多,整個看病流程是至今看過最流暢快速、簡直可比擬機械化生產的精密作業。開的藥似乎對我有效,三個禮拜下來不曾再有眩暈的狀況,偶爾遲些吃藥會立刻出現輕微暈眩感,缺點是其中一種藥主適應症是抗焦慮,據說是鎮靜劑的一種;吃藥的這陣子非常嗜睡,各種反應(包含情緒和記憶)都變得緩慢。
 
  今天去複診,抓到機會問醫師,出問題的是哪一耳?右耳,醫師說。聽力會再減退嗎?我問。
 
  ......會。
 
 
  有一邊耳朵聽不見,似乎還是件浪漫的事。
 
  (想像:嘿,那女孩表情好冷淡,可惜還算是個美人。
      嗯。她聽不見。) 

  喜歡我的以及我喜歡的人請走在我的左邊。
 
 
 

June 11, 2007

〔黑唐日記〕 最後。

 
2007.6.8,大雨(五)
  
  真的是最後一篇了。
 
  幾位想認養黑唐的人當中,有位淡水的吳先生,非常熱情,不只在約定看貓之前就每天詢問黑唐的狀況,條件也是最適合養黑唐的一位。養貓的條件是什麼呢?無非就是愛護牠,在經濟上也能夠保護牠。這麼說起來,幫貓挑主人和挑男人沒什麼不同嘛XD
 
  星期五晚上下著大雨。一手提著貓砂貓食和傘,一手抱著裝黑唐的紙箱,艱難地等到公車時,時間已經過了約定的八點鐘,而抵達公館的時候也已經八點十分。吳先生一看到黑唐,就小心翼翼的和黑唐玩起來,黑唐一點也不怕,也聞聞吳先生的手,好奇的打量他。填好愛心認養書,吳先生就提著黑唐,搭上返回淡水的捷運。
 
  回程什麼都不用拿,有一種緊繃之後鬆懈下來的,淡淡的疲倦。或者是什麼。
 
  從此之後早上不用為了黑唐早起。
  從此之後不用擔心房東發現。
  從此之後不用下班趕著回來餵黑唐。
 
  總之,黑唐順利的找到主人。吳先生也很積極地讓我知道黑唐的最新動態,也接手寫了黑唐日記,讓我很放心。黑唐啊,你真是隻幸運的小貓呢!
 
  然後放一些上週幫黑唐拍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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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e 10, 2007

涼鞋女孩

Charles & Keith
 
 

  她從沒想過會以這樣的方式遇到男孩。
 
  那天是個明艷的夏日,天藍的像贗品一樣,幾朵鑲了灰邊的雲凝在空中,如果不是身後一個小女孩突然發出尖銳的叫聲、並粗魯地撞了她好幾下,她差點要以為世界在一瞬間凍結了。
 
  她一身水藍色洋裝,提一個藤編包包,腳踏一雙由透明白色珠子綴成的細跟涼鞋。從小她就喜歡涼鞋,她還記得年少的她沒有多少零用錢,卻一直想要一雙美麗的涼鞋,像雜誌上的那種;然而她那時只擁有兩雙鞋,一白一黑的皮鞋,是學校規定的呆板式樣。
 
  大學後她開始打工,打工的錢幾乎都花在鞋上:nono house、A-boom一直到後來的SAT、NINE WEST、GUCCI,一雙美麗的鞋要付出的代價是驚人的,從服裝、配件到身材容貌,踩在腳下的鞋其實最需要嬌慣。她還記得穿上第一雙高跟涼鞋那個夏天,優雅地走在學校的林蔭道上,腳卻因為不習慣重心的改變而發痛,完全無法小跑甚至大步走;直到一天結束才鬆一口氣換下鞋,開始悉心地為腳部按摩去腳質,厚厚地塗上含有芳香精油的乳液。有好幾個夏天她都在和水泡雞眼角質層奮戰,蒐集來各種偏方撇步,在宿舍的小燈下細細研究。
 
  許多人稱讚她有一雙美麗的腳,線條誘人的小腿、玉一樣白皙清涼的腳背足踝、光滑貝殼般的腳趾。男人喜歡看她的腳,尤其在細跟涼鞋的支撐下,她看起來是那麼羸弱亟需保護就像、一朵在風中簌簌顫動的花。
 
  男人嬌慣她一如她嬌慣她美麗的鞋,她也只是男人眾多鞋子裡的一雙。
 
 

  她從一家鞋店出來,翻著即將上架的新鞋目錄,一個人從她身旁急奔而過,結結實實撞了她一下;她一陣踉蹌,試圖穩回身體,纖細的鞋跟卻無法承受地折斷了。她狼狽地坐在人行道上,看著那個人影遠去。
 
  一雙灰灰髒髒的運動鞋停在她面前:「妳還好嗎?」她抬頭,鞋的主人是個頭髮亂亂的大男孩,露出擔心的表情看著她。
 
  「……我的鞋壞了。」她咬著下唇,說。這雙鞋才剛買沒多久,是這季NINE WEST的新款,她看著壞了的鞋,感到心疼。
 
  「妳的腳有事嗎?會不會痛?」男孩不由分說就握住她的腳,仔細瞧著。這個人怎麼這樣啊,她心裡想,像有一把火由脖子燃到耳稍。
 
  男孩常來探望她,還送她一雙Addidas的白色運動鞋。「為什麼送我鞋?」她問。男孩搔搔頭,「我知道妳鞋子很多啦,可是那些鞋子漂亮歸漂亮、穿起來應該會很不舒服吧?」
 
  從沒有人想過她的感覺,每個人都只看著她美麗的腳。她看著幫她按摩腳的男孩,心裡有什麼溫熱著。
 
  男孩沒有注意到她的眼神,只是專住於手上的作業,對她說:「等妳的腳好了以後,我們一起去跑步好不好?」她半晌沒有答話,男孩停下手的動作:「雖然現在是夏天,可是黃昏的時候去公園跑步、感覺很好噢!流一點汗然後被風晾乾,很舒服呢。如果妳不喜歡,也可以去看電影什麼的……」說到這裡男孩的聲音顯得有點遲疑,眉間皺得緊緊地。「只是,電影我不是很熟啦。」
 
  將她的沉默誤為拒絕的男孩,緊張地說了好多話;她靜靜地聽,眼睛始終凝視著男孩。
男孩沒有深色的Cefiro,沒有鮮豔的New Beetle,只有一台銀色的125。她跟男孩出去的時候,不吃花費昂貴的餐廳,也不在乎男孩沒有多餘的錢送她禮物;也許只是看看二輪電影、到郊外晃晃走走,她知道男孩總是有辦法逗她開心,要她笑到臉僵硬得發痛。
 
  每次和男孩見面,她總是穿著男孩送她的運動鞋。運動鞋柔軟地貼著她的腳掌,她再也不因腳痛而困擾、不用在入浴時繁瑣地去角質、不用小心翼翼地塗指甲油。她驚訝自己這麼長久以來居然始終穿著美麗卻傷腳的鞋,鞋櫃裡甚至沒有一雙運動鞋。她恢復很久沒有的輕鬆打扮,套上牛仔褲一件寬鬆的T恤、長髮隨手一紮,晃著馬尾就出了門。卸下那些美麗的妝、脫下那些美麗的衣裳和鞋之後,她發現自己不只是美麗可愛,還可以潑辣、搞笑、小小的任性和脫線;能走好長的山路,像個孩子一樣喜歡麥當勞肯德基漢堡王。她學會了騎機車,在他騎累的時候換手,讓他靠在她的肩上貼著耳朵說話。
 
  這單純的快樂取悅了她,她於是單純地以為日子可以這麼一直下去。
 
  直到後來。她和男孩挽著手走在街上,一個女子錯肩後又折返回來,男孩看著那女子露出尷尬的神情,鬆開牽著她的手。女子對男孩說:「我真不敢相信,你敢在她懷孕的時候這樣對待她。」
 
  就這麼一句話。在女子離開後,她和男孩又走了一段路。她主動去握男孩的手,雖然感覺到男孩的遲疑但還是緊緊握著。她轉頭看男孩的肩,頸子,然後是憂傷的側臉。男孩臉上常常有著這樣的表情,之前她不曉得為什麼,但現在她知道了。
 
  和男孩告別的時候,她將臉埋進男孩胸口,深深呼吸男孩身上溫暖混著淡淡汗味的氣息,那氣味總讓她想起小時後豢養的白文鳥。然後她退開一大步,笑著對男孩說,「我想,我們以後不會再見了。」她又恢復優雅從容的那個她,不會犯錯出糗的那個她。
 
  回到家後她脫下運動鞋,收藏在鞋櫃的一角。拿出那雙白色涼鞋,鞋跟裂開的地方已修補的完全看不出來。她穿上涼鞋,打量鏡中的自己:牛仔褲細格子襯衫,一臉素淨,腳上的涼鞋卻突兀地華麗著。剛剛沒流的淚這時候流了兩行在臉上,她對自己笑笑,拆下束著的馬尾,很快去浴室洗臉。
 
  天涼了。她終究只是一雙涼鞋,怎樣也做不成四季皆宜的運動鞋。
 
 
 

 

                         2001/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