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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 6, 12:09 AM
好友的另一半
最近有很多朋友結婚或是即將結婚,而且幾乎清一色是男性朋友,這樣的現象,讓我忍不住想抒發一下這幾年「面對好友另一半」的處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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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求學的過程裡,可能是因為太愛玩的緣故,我的死黨當中,男/女的比例大概是3:1(工作以後這個比例有稍稍balance回來)
我的女性朋友們在談戀愛或結婚之後,通常依舊能維持很好的關係,因為姊妹淘聚會時,另一半都會識趣的不參加,要不然就是當司機送女友/老婆來之後,便安靜的坐在一旁看女生們嘰嘰喳喳(能插上幾句的算他厲害!)普遍來講,女性朋友的另一半對我們的友誼都不會帶來什麼變數
(Lydia嫁給布兄更是單純,英文太貧窮的我,只需要在開場白時"well...you know...I know...",把我會的英文單字全部落出來然後傻笑一陣後,就把他拋在一邊了!)
但是,男性死黨在談戀愛或結婚之後,情況會變的比較複雜
因為:我是異性!
我的經驗是:為了表示自己不具侵略性,一開始就要「不經意的」向好友的另一半輸誠
在聊天的過程當中,也必須時時讓他們的另一半有參與感,千萬不能該死的發生我和朋友聊到忘我的境界,最好偶爾還要和另一半聯合起來數落我的朋友,建立「女性盟友」的關係
但即使我這麼努力了,有時仍免不了踢到鐵板
我曾經遇到過朋友的另一半跟我抱怨「我覺得妳比我更了解他」
老實說,當下我很想回答:廢話!我們認識比較久啊!這有什麼好比較的?在演瓊瑤喔?
不過我當然不能這麼白目,而是要趕快像個心理輔導員一樣安撫對方、鞏固她身為女友的安全感
還有一次,我和好友的另一半初次見面之後,就不小心觸碰到對方「眾原則中的其中一則」
雖然經過誠懇的道歉後彼此都努力釋懷,但豬頭的我終究還是誤踩了第二顆地雷,而且這次竟是我的好友來通知我「Bingo」
那時我真是挫敗到不行,也不禁暗自叫罵「告家來」(台語,註1)
姑娘我八百年前認識你尪的時候,根本就是葷素不拘、百無禁忌,誰知道妳加入之後會突然多了這麼多原則?
但我畢竟只是個好友,不會二百五的去質疑夫人烏龜上的毛,所以後來對這位好友的關心也只在檯面下默默進行、檯面上則是少聯絡為妙
另外有幾種狀況並非起因於我的異性身分,反而比較是針對「我群」而來,或者,是我自己適應不良
例如:有一位從十來歲就認識的好友,談戀愛之後,另一半認為我們這一群是只會吃喝玩樂的狐群狗黨,對於好友的前途沒有幫助(這也是實話啦!)所以不喜歡好友出席我們的聚會,甚至在逛街巧遇時,也不准好友和我們打招呼,企圖隔絕我們這些「壞朋友」。但好笑的是,發喜帖準備收紅包的時候,竟然又恩准我們參加了,這個隔離標準訂的還真人性啊!
有一種好友的另一半是style和「我群」完全不同,我們到哪裡都是隨便吃隨便住,但是其中一位好友的另一半,吃住都要有星級,喜歡的話題是LV,旅行的路線最好不需要雙腳行走,山海只能是風景但不能是目的地...。
直到現在,我仍然很難將她視為同掛,但因為她是好友的老婆,所以我還是努力試著和她更熱絡些
其實,我很不喜歡刻意的去交朋友,但因為是好友的另一半,我就會有一種「照單全收」、「概括承受」、「愛烏也要及屋」的壓力。若對方好相處,那真是感謝主!若對方「話不投機半句多」,理也不是、不理也不是,那我就會搞得自己很彆扭。
有一天,我和澤銘聊到「好友的另一半」這個話題時,他說他以前唸五專時也有類似的困擾
一票男生當中如果有人談戀愛了,就像投擲一個變數,大家得自己尋找變化後的平衡公式,萬一不幸地那個女生很機車,那式子就無解了!
可是後來他想通了,就算她是好友的另一半,那又「干我屁事」呢?(當然總裁不會像我這麼粗俗,但意思差不多是這樣)合的來最好,合不來也不用勉強,和死黨仍然是死黨就好了
唉,看來是我太一廂情願的熱情了,總認為「好友的另一半,也應該是好友」,所以才會讓自己進退失據。以後,我只要想「干我屁事」就好了!
而且要提醒自己,千萬不要榮膺為「讓式子無解」的女生!
註1:
「告家來」翻成國語就是「到這裡來」,但是使用此詞彙時,只取其音,不取其意。
源出於台南神學院一位不可考的學生,因為當牧師的人不方便明目張膽的罵髒話,所以他想罵三字經時,就會口出「告家來」,取代「語氣」和「音調」都很相似的國罵,後來,「告家來」就在南神校園中代代流傳,現在已是南神畢業牧師的註冊商標了!
Shine 發表 | [麻吉萱言] | 單篇網址 | 迴響 (17) | 引用 (1)
引用
http://www.oui-blog.com/cgi-bin/mt/mt-ping.cgi/16226
文摘: 看到Shine的有感而發,讓我感到很心疼,而且生氣,又感慨。雖然我從小到大也是異性朋友比較多,可是我到目前為止沒有遇過那麼棘手的狀況,因為我總是看苗頭不對就快閃,不讓人家有機
引用時間: 2006.12. 6
迴響
其實當女生結婚後也會有這種情形,只是原因並不一樣,而且發生的對象不一樣,女生婚後總是刻意的不與男性友人接觸,為的是名聲以及傳統觀念的衝突,朋友再加上性別,事情好像就變複雜了,尤其是在認識比另一半還久的知己,問題更大,因為有一段是另一半無法介入的"回憶"
好久沒聽到妳的聲音了,還是一樣有味道喔
由 小弟 發表於 December 6, 2006 12:57 AM
哈~我也會醬子耶
我大學的時候男性朋友也居多
因為班上六十個人只有十五個男生
女生又都愛搞小團體
要叫我男的朋友不多也很難
可是常常我的男性友人交了女朋友以後
我自己也總是會不自覺的與他保持距離
有時候也會覺得這樣人家是不是會誤會我喜歡它所以才...
可是真的不是咩~
我只是站在同樣都是女人的立場
不想讓人家的女朋友有不舒服的感覺
不過我覺得這件事情呀
女生明顯的比男生要小心眼多了~
雖然男生有時也會小心眼
不過多數的男生還可以和女生的男性好朋友變成好朋友
可是女生就比較難和她男朋友的女性好朋友變成好朋友
有點繞口吧~
還有,現在都五點了我還沒睡
明天的宗教課等著看我打瞌睡了啦
睡不著= =
周公今天沒來陪我啦...>
由 小優優 發表於 December 6, 2006 04:53 AM
你真的是強烈的有感而發才會寫這篇的吧...
有緣就當朋友囉!無緣就下輩子再說囉!
我現在的感覺是這樣子啦...
有時候愛烏及屋實在太累啦...
由 乓 發表於 December 6, 2006 07:51 AM
我完全贊同乓的說法
愛烏及屋真的太累了
我現在的想法, 就覺得我跟你交朋友是我跟你的事, 不要把自己祖宗八代都牽扯進來, 那真的太累了
尤其我覺得, 沒有必要硬要自己的好朋友接受自己的情人, 出去時一定要大家同行, 或是以後各種聚會都一定要帶著這個人, 我們應該要體貼一點, 不要讓自己的好朋友感到難做人, 到底誰規定我喜歡跟你交朋友, 我就一定要喜歡你喜歡的女人/男人了
所以說,合則來不合則分,我不會去跟朋友說:ㄟ!你觸犯到我老公的戒律了喔! 我覺得那很無聊而且非常傷人
由 Lydia 發表於 December 6, 2006 10:30 AM
小弟:
你竟然敢跳出來第一個留言,不怕別人對號入座啊?不過,你們家那口真的很優,所以你沒辦法入圍這次的名單,sorry囉!
你聽到的聲音,其實是我感冒的聲音,看我多麼夠義氣,感冒發燒了還回高雄參加淫賊的婚禮!
「無法介入的回憶」好像真的會讓很多人感到不是滋味或者有點遺憾。可是,身為另一半,應該要感謝那一段自己無法加入的回憶以及在回憶中佔據一定份量的朋友,就是有了那些,才有今天眼前這個自己所愛的人呀!
就像澤銘應該要感謝你過去這麼照顧草萱,一起吃飯、一起上圖書館(後出去玩),騎機車護送到家門口還要看到我上樓才安心,有了女朋友後也不會冷落我...若沒有這一段過去,草萱怎麼能平安且跌破眼鏡的考上淡江認識他呢,「過去」真的很值得感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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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優:
你現在趴在我隔壁睡覺,而我卻在留言給你,這種感覺還真奇妙!
女生真的比較小心眼嗎?我也不知道,不過我很欣賞澤銘,不管我身邊有多少男性朋友,他從來不緊張!(雖然有時覺得自己還真是讓他「太過於放心」!)
我覺得,一個人如果有自信、有氣度,就不會在許多無謂的事情上去計較了,人真的要有大器的格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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乓:
看得出來我是很強烈的有感而發喔?
你真是我的好姊妹啊!
其實我會想努力的與朋友的另一半也成為好友,多數出於體貼自己的好友,畢竟每個人都希望自己的另一半也是受到朋友歡迎的吧,那種感覺,可能比自己受歡迎更來的開心!
但是,如果另一半是屬於原則很多的怪咖,拜託看到這篇文章的人行行好,就別總是黏在一起參加所有的聚會了,多給自己和朋友一點空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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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dia:
我一直以為我是很自我的人,可是在「好友的另一半」這件事情上,才發現我還是會有包袱
看來,我要學學老梁和蟲哥,三不五時就抖抖包袱,別給自己太多壓力
還有,真的!那真的超傷人!根本就是他ㄇ的莫名其妙!
由 Shine 發表於 December 6, 2006 02:21 PM
Dear Shine:
我看你的sitemeter,每日訪客是我的兩倍以上!!大人氣哦!!
由 無忌 發表於 December 13, 2006 12:26 AM
無忌啊:
你那邊的文章都是溫馨或知性的,我這邊都是喇賽的,所以客群不同啦!
謝謝你教我用這一套sitemeter喔,我覺得很好用耶!
由 Shine 發表於 December 14, 2006 12:23 AM
Dear Shine:
我很喜歡使用Sitemeter的By Referrals功能
可以知道是誰從哪裡連到我的blog,我覺得很好用耶!
由 無忌 發表於 December 14, 2006 12:35 PM
我也遇過類似的事情~
一個朋友只要出現枕邊人~
朋友全部變成屁~
一起住的我還會因為它的枕邊人來臨~
我得搬著我的被子、枕頭~
跑去跟其他人擠一下~
真過分~~那張大床是我註名的耶~
還叫我讓出房間.....真XX的倒楣啊....
由 工仔 發表於 December 14, 2006 03:05 PM
無忌:
要不是你說,我還沒玩到這個功能呢!
玩了之後發現很好笑的結果,我要寫一篇文章紀錄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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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仔:
你的境遇,還蠻像在玩大風吹的!
連床都可以壯烈犧牲了,你真夠朋友!
由 Shine 發表於 December 15, 2006 12:58 AM
唉~~太夠朋友的結果...
就是不是睡別人家的地板就是跟別人幾同一張床(還常常不小心跌到地板上)
讓我分外思念我的大床~(當初特別跟房東要的!因為睡了一學期的小床,常常讓我半個身體垂在外面>__
由 工仔 發表於 December 15, 2006 09:15 AM
呃...你這麼雄壯威武啊?那我可得買King size放在藍屋頂的民宿,才能招待你了! >,
由 Shine 發表於 December 15, 2006 10:53 AM
我知道主角之一是誰了喔!
我真是太閒了!
由 Stanly 發表於 December 15, 2006 12:59 PM
老娘我這兩個月真的是忙到翻掉,
有感而發覺得閒閒可以寫部落格是一件很爽的事!
今天一下午總共拍了大概有破百的衣服鞋襪褲子禮品
等等阿裡不達的廣編用圖,累到整個背好像是別人的一樣,
不過想了很久,就是有什麼是一直擱著,
所以很累很痛還是要講一下。
接著我要講正經的了。
有一種理論,叫做蝴蝶效應,不知道的請上網去查。
還有一種行為,叫做好心做壞事!你去租電車男來看也會知道什麼叫做好心做壞事。
職場上屁股決定腦袋,我們就拿這個來當假設好了,
所以我們互換一下屁股。
有天要是你朋友很好心的在網上公佈你的喜訊,
然後三叔公的四嬸婆的小兒子的太太的媽看到了,
將這件事告訴隔壁賣菜大娘的經銷商女兒的弟弟,
剛好他弟弟認識你娘,就趕忙打電話去恭喜,
結果你娘發覺為什麼全世界都知道他女兒要嫁,
而當老母的卻最後知道的時候,
你娘會開心的話,那真的就有鬼了!
這種事發生一次可以是湊巧,發生兩次就有點該死。
有時候,選擇「說」是為了分享。
有時候,選擇「不說」是為了不想多一個人擔心。
還有時候,選擇「還不說」是因為時間還沒到。
更有時候,選擇「你先不要說」是因為還沒輪到該你說。
謝謝我身邊的人,無論我說了或沒說,都給予我最大的支持。
「謝謝」,是我現在最想說!
看看這句,寫的多好!!
我多希望我的好友也是這樣對我。
由 李小明 發表於 December 15, 2006 04:37 PM
To Stanly:
其實,「誰」並不是重點,我也無意去指誰
這篇文章只是參加完婚宴後「強烈的有感而發」,所以寫下累積數年的感受
雖然我不知道你是誰,但我還是不禁佩服:你真是狠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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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李小明:
也許你的好友曾說了,只是被你當成該死的好心做壞事!
由 Shine 發表於 December 16, 2006 12:28 AM
想"硬"把自已的男/女朋友拉進自已的朋友圈…不智!
"硬"要把男/女朋友與他的朋友圈隔絕…笨蛋!
伴侶與朋友 合則多相處,不合就多給空間。
多些體貼互相尊重給些空間,多幫對方想一下,
這就夠了。
很久以前犯過以上二個錯誤的老梁留~
由 老梁 發表於 December 21, 2006 08:54 AM
老梁:
嗯!自然就好!
我以前沒搞懂這個道理,"硬"要自己接受好友的另一半,結果就是不智加笨蛋!
由 Shine 發表於 December 21, 2006 01:05 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