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ember 31, 2006
大家都是網內
2006年底,偶像歌手都在跑攤搶錢,我也在跑攤,只不過跑的是喜酒攤,所以錢是只出不進(還好,當天紅包是Bin爸贊助!)
不過,我卻賺到了超開心的一天,因為他們都是我在前鎮高中攝影社的好朋友
12月初的時候,我先接到攝影社頭號帥哥5.6的電話,又接到攝影社頭號型男XO的Email,兩個人都邀請我12月底去喝喜酒
攝影社的人所說的話,向來得憑自己的智慧去猜測現在是開玩笑還是說真的,所以當XO寫信來的時候,我還半信半疑的回信給他:「請問你是要跟5.6結婚嗎?」
不過,就像略哥說的,不知道是默契太好還是默契太不好,他們竟然真的都在同一天請客
還好一個請中午,一個請晚上,讓我們這群將近一年未見面的朋友,硬是一天見兩次面
敘舊的時候,大家意外發現:怎麼週遭的人際關係都會牽回攝影社啊?
先是我的高中同學小玲在等電梯時巧遇略哥,才發現他們是同一家公司的同事
再來是怡欣的男朋友竟是略哥大學同班同學的弟弟!
還有我在工作上有交集的屏東縣政府人員居然是采琴的前男友
然後萬丹的小護士女友和5.6的太太阿珠,竟然都是來自高雄縣梓官鄉蚵仔寮的同一個村子!
難怪以前每當萬丹說要去蚵仔寮的時候,略哥都很疑惑:你跟5.6的女朋友有這麼熟嗎?
略哥,你真是誤會萬丹啦!
經過今天一整天的震撼教育,我更加確信「世界真是他ㄇ的小」這個定律
其實,「大家都是網內」的電信廣告真該找我們去當男女主角啊!

5.6是前鎮高中的萬人迷,以前我們兩家住的很近,每次他載我去學校上課時,我都可以感受到女同學們眼神所散發出來的銳箭!不過,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飲(這句成語可以這樣用吧?)他和阿珠有情人終成眷屬,我們都投以滿滿的祝福! 照片來源:5.6相簿

xo和凱凱是我攝影社的同學和學妹,他們結婚不收禮金,害我們出席的時候都不敢大大方方的走進會場,總覺得哪裡不對勁!過幾天他們就要回美國了,祝福xo和凱凱學業與婚姻都順心 攝影:萬丹

給新郎5.6的特調飲料:裡面有芥茉、醬油、烏龍茶、養樂多、蔓越梅,還有淋螃蟹的醬汁... 看起來就好噁心!
補充,
我大學直屬學妹(是抽籤的喔)是洪博東弟弟的高中同學、我大學女友跟郭芷余(就是凱貞與采琴那一屆的社長)是同班同學。
天啊!!讓我擺脫攝影社吧!
略哥:
我發現,攝影社要寫族譜的話,你和5.6可以並列為兩大源頭
怎麼所有人都跟你有關係啊?
我真是太小看你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