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ember 29, 2004

當微笑迎面而來,我便愛上了她,但…

經過兩個失眠難熬的夜,今天凌晨三點,我終於從輾轉反側的床上爬起來,打開電腦,寫了一封信給微笑女孩。
我向她告白。
這是我最勇敢與堅定的一次。

四點零五分,當我按下送信的按鈕,那大概是我這輩子最像男子漢的時刻。
接著仍是斷斷續續的淺眠。

早上八點多,我連上線,微笑女孩已經在MSN上面了。我緊張得顫抖。
她先說話,說她昨晚都沒睡。
我以為她被我嚇到了,一問之下,才知道她還沒收信。
她被朋友拉著聊天,所以沒睡。
我說我寫了一封很恐怖的信給她,請她去看。
她說她很膽小,不敢看恐怖的信。
我急忙說,不恐怖,請她一定要看,我會等她。

「你好可愛呀!」這是她的第一句話。
但,……
(對,人生都有很多但。)
她說她很高興我喜歡她,但,她的心裡已經有一個人了。
她還在等他。(那個人呢,正在台灣當兵。她正準備去台灣一趟。)
她說她能接受許多新的事物,但她的感情很傳統,心裡有一個人的時候,沒辦法容下第二個。
(天哪,我真的相信她所說的,這不只是婉拒我的理由而已。)

沒關係,那很好,那真的很好。
(但,但妳知道嗎,那也不會改變我喜歡妳的感覺。)

當我愈認識她一分,我就愈喜歡她一分。我從來沒遇過這種女人。一個如此善良、純真、寬宏,又漂亮的女人。
即使生在富裕的家庭,也沒有半點物慾,即使被不計其數的人追求過,也不顯得驕傲。
總是那麼平和,內斂。
她就是我所夢想的那種女人,她內心所散發出來的美,任誰也無法抵擋。即使機會渺茫,我也不願再一次地錯過可能的幸福,何況是這麼飽滿的幸福。

妳知道我在床上煩惱什麼嗎?
我在想,這個女人呀,天生是做少奶奶的樣子,如果我們真的能在一起,我就糟了,我曾經發過的誓都要破滅了。我說過我不結婚、不生小孩的,但看到她的微笑,這些戒條就一下變得那麼透明,幾乎融化掉了。而且我一定會為她認真工作,給她我所能給的最好的。一個認真工作的男人,那不是我呀!
但,還是但,比起那些可笑的自我形塑,眼前的幸福不是更值得追求嗎?人生就該浪費要不就是消耗在「美好」的事物上,這是我一貫的想法呀!
家庭、子女、消費、休閒生活,那些過去被我敵視的虛假的中產階級幸福,居然一下子在我心中活絡絡了起來。我知道只要有她,對我來說那些就不會是虛假的。
Why not? Pourquoi pas?為什麼不呢?我到底在抗拒什麼呢?

微笑女孩得到勝利,我願意為她這麼做。當一個庸俗卻幸福的男人。
反正我原本就離庸俗沒多遠。

但。
她心中有個人。

好吧,再來這一招。
我說過我很能等的,我是那個專門守在樹下等兔子自己撞上來的人。
暗戀遐想是一回事,真愛是一回事(噢噢噢!好恐怖!我居然用了「真愛」這兩個字!我果然開始胡言亂語了!),對於愛情我寧缺毋濫,我守身二十六年就是證據。(誰敢說是我沒人要,給我試試看…)

不鳴則已,一鳴驚人。我不愛就罷,愛了就要全部表現出來。這就是我的風格。

我說,以後見面不尷尬,我會對妳更好。
她說,她會煮更好吃的麵給我吃。
(天哪,只要吃到她的麵我就很幸福了…我會把湯喝得一滴不剩。)

戀人絮語呀,我今天說了不少蠢話。
真是蠢斃了。
可憐的是你們,我的朋友,本網站最好笑的思春系列文章大概要很久很久都不會出現了。除非微笑女孩跟他人結婚了。
我已經看到我的春天,但祂還沒辦法來。
沒關係,我說過我很能等的。


下面附上我那篇失敗的告白信,附上註解。
已經徵求微笑女孩的同意。
讓大家知道,以後告白信不能這麼搞笑:P

微笑女孩:

半夜睡不著覺,爬起來寫這封信給妳。
老實說,我睡不著覺是因為滿腦子都是妳。
我想我已經喜歡上妳了。
(註:突然覺得有點想吐。)

這些話我當面說不出口,所以只好用寫的。:)
妳知道的,我是個害羞的大男孩。
但要讓人不喜歡妳實在很難。
我決定不再欺騙我自己、不再壓抑我的感情,我要向妳說清楚。
希望你不會嚇到。

經過這幾天的相處,我覺得妳真的是一個很難得的好女孩。(雖然懶了點)
我二十六年沒有交過女朋友,是因為遇不到那個值得我等的人。
現在我終於等到了。
妳的心地如此純真如此善良,這就是我要的。
還有妳的微笑。

我很猶豫要不要告訴妳,因為我覺得自己配不上妳。
我有很多缺點,又看不到什麼前途,長得又猥瑣,站在妳身邊就像人家說的:一坨牛糞。
(註:微笑女孩說,不要說這樣的話,人跟人都是平等的,沒有貴賤之別。對,不只人跟人,連萬物都是平等的,但即使這樣,物種還是有差別。天鵝就是天鵝,癩蝦蟆就是癩蝦蟆。我曾經想過,假如告白成功,以後要跟人這麼介紹她:這位是插在我這坨牛糞上的鮮花。…去,真爛)
可是我也有很多優點,而且至少我的心很好,我相信妳能明白。
我還是決定告訴妳,因為我不想放棄一個這麼好的對象,這次如果不跟妳說,下一次要找到像妳一樣好,又讓我喜歡的人,或許就要等到下輩子了。
可是我不相信有下輩子的。

我就這樣跟妳說了:我喜歡妳,很喜歡妳。
(註:應該是忘了打「非常喜歡妳」)

妳呢?
妳有兩條路可以走 →
選擇一:妳知道我是好人,但妳不能跟我在一起。
選擇二:嗯…好吧,你挺可愛的,試試看吧!

如果妳選擇了一,沒關係,雖然我會傷心,但只要妳多對我笑,妳每笑一次,我的傷心就會減低百分之五十,妳對我笑愈多,我就會愈快痊癒。:)

如果妳選擇了二,…那我就要先去買串鞭炮慶祝。
如果妳選擇了二,下一次見面時,把妳的手給我,我會輕輕地吻妳的手背,告訴妳一句,我已經準備了二十六年的話。

希望妳沒被嚇到,能好好睡覺。:)

已經憋不住話的亂子

(註:吐過一陣後,我還是敢堅定的說,這些都是肺腑之言。)

由 亂子 發表於 November 29, 2004 06:36 PM | 引用 | 分類:[日之錄]
過去的這一天我寫過…
西元 2007 年:
迴響

其實下午的心情還是很低落。
但她說不要感到不開心,她不喜歡身邊的人不開心。
所以我寫了這篇很可笑的東西自娛娛人。

Posted by: 亂子 發表於 November 29, 2004 06:46 PM

看一看這一兩個月寫的東西
突然覺得我好像在發情期的小狗一樣
真是慚愧、慚愧
大家一定快被我搞瘋了吧
這幾天要吃齋唸佛冷靜一下了

Posted by: 亂子 發表於 November 29, 2004 09:41 PM

我寫過比你更"噁心"的:p...呵呵呵...
你很勇敢呢!加油吧!!!
我還不敢把我寫的公開貼在網站上呢...
如果我有貼,也一定是隱姓埋名到很嚴格的地步...

Posted by: WINTER 發表於 November 30, 2004 03:48 AM

會不會是因為在你所處的浪漫空間中,就是很容易讓人想愛、想付出奉獻自己的愛情!

好口怕的地方....

不過,表達總是件好事,總比什麼都不說、都不做,而日後懊悔的好!!你說是嗎?

Posted by: Louise 發表於 November 30, 2004 08:05 AM

Louise
我能肯定不是因為環境的關係
因為我在台灣時也是到處在暗戀人,只是因為認識的人太多了,不方便寫出來而已。
但,沒有一次像這次一樣,讓我這麼確定,我不說會後悔。

Posted by: 亂子 發表於 November 30, 2004 09:10 AM

真的要跟向你拍拍手,鼓勵鼓勵!
因為其實要找到那個人本來就很難,
最難的就是跟她說她是你要找的人。
你有勇氣說出已經很棒了!
至少,幾年過後她對你的回憶是美好的。
或許,這能拉進彼此的距離至少變成好朋友(對你或許有些殘酷)
但是,以台灣的社會規範來說,男的未取、女的未嫁...
你還是很有機會的....
但是.....其實就是希望。

Posted by: 鴿子 發表於 November 30, 2004 01:06 PM

戀人絮語,零度書寫,不冷也不蠢,很可愛!!

Posted by: kk 發表於 November 30, 2004 06:49 PM

鴿子
對我自己來說,向那個值得的人說出想說的話,已經是一個美好的經驗。我不會對人家死纏爛打,我要她好好看看我是不是值得的人,如果我不是,我也不願意破壞她可能的其他幸福。
我是不是,我自己也不知道,我寧願相信她的選擇。

Posted by: 亂子 發表於 November 30, 2004 09:57 PM

偶的意素不是說要死纏爛打或是破壞幸福啦!
因為,所謂愛對方是給愛的人百分之百自由。
當然,愛屋及烏,也包括對方的選擇。
不好意思啦!讓你誤會我的意思啦!
不過,個人欣賞大部分法國人的作風,
作不了情人卻可以成為一輩子的朋友,
這也是件很棒的事。

Posted by: 鴿子 發表於 November 30, 2004 11:01 PM

呴呴,鴿子
妳才誤會我的意思了啦
我只有第一句是回應妳的。
後面的都是在自說自話,不是針對妳說的啦。哈哈。SORRY

Posted by: 亂子 發表於 November 30, 2004 11:44 PM

「…什麼?你問我眼熟女孩喔?對不起,我已經不認識她了。」
這句話用在微笑女孩身上
不知道要多久…
我想這次很慘
可能要一個月吧

Posted by: francais 發表於 December 1, 2004 01:53 AM

謝謝FRANCAIS的留言,讓我知道來我網站的也有不喜歡我的人。
不過也請妳繼續觀察,看看我是不是像你說的這樣。
但對妳也不太公平,因為誰知道我是不是在寫小說。
哈哈。

Posted by: 亂子 發表於 December 1, 2004 02:14 AM

你害我掉眼淚了
很久沒看到這麼純情的人了...

Posted by: 潛水人 發表於 December 1, 2004 04:57 PM

亂子,
老納無所好惡,
只願能一棒打醒夢中人,
人生無常,
青春有限,
枯守一隻無希望的花,
會錯過您另一段更值得珍惜的機會。
純情事小,人生最終的幸福事大也。
善栽,善栽…
等候迨滿月足矣。

Posted by: francais老和尚 發表於 December 1, 2004 06:31 PM

francais老和尚
我不憂不懼,就算等不到,也只是回到原來的狀態而已。
我不會執迷,只要她跟我說:你走開。
二話不說,拿的起就放的下。
我愛一個人從來不會想去佔有,我只要她快樂。
什麼是我的,什麼不是我的,不是你說了算。
我只聽她親口說的話。
她要我當她的好朋友,我也甘之如飴。

你說的另一段更值得珍惜的機會,只是想試探我的釣餌,老和尚心真陰。你不會是我認識的那個對愛情不屑的人吧?

Posted by: 亂子 發表於 December 1, 2004 07:43 PM

真的很喜歡看你寫的「這一系列」的文章喔。
明明都是單相思的故事,可以寫的這麼好笑,彷彿喜歡就是幸福,不一定要是雙向。
看完讓人覺得心裡有種很溫暖的感覺。

Posted by: EL 發表於 December 2, 2004 04:50 AM

走了長長的路,去到地球的另一邊,
終於找到了你要的女孩。這是什麼樣的緣份呢?

陪著你暗戀過一堆女生,
卻從來不曾見你真正打開口敞開心。
相信這朵微笑,必然燦若秋月。

也許人真的得離開,才能遇見生命的好風景吧?

認識你多年,看著你的起起落落,
此刻有一種"弟弟終於長大了"的感覺。

從來就相信,
懂得愛情的那一天,才開始懂得悲傷的滋味,
也許有一天,愛情裡的苦澀會攪淡了甜蜜的濃度。

不過,那又如何呢?
還是要去愛,那怕會受傷。

Posted by: 憂傷茱麗葉 發表於 December 2, 2004 11:28 PM

EL,「明明都是單相思的故事」,哼,妳怎麼能肯定。把我說得這麼沒吸引力呀!

CHER JULIETTE,
她的微笑不是重點呢,真的是因為她的心。
雖然我這樣有公開諂媚的嫌疑,但我還是得聲明清楚。
小弟我真的成熟了一點。所以我想說就說:好久不見妳,很是想妳,變瘦的我妳還沒看過呢!
我知道妳要感動地流淚了。;)

Posted by: 亂子 發表於 December 3, 2004 12:38 AM

ㄎㄎㄎ....忍俊不笑是這樣嗎?
看了表白信,我想微笑女孩會很幸福的
雖然我覺得她應該也在偷偷的笑:P

應該要為你大聲笑的
畢竟對你來說能這樣表白實在不簡單
害我常常想到大學的事情
小男生總會長大的....

加油啦
上海姑娘ㄋ....好想看看唷!

Posted by: Belle 發表於 December 3, 2004 07:03 AM

唉,你竟然變瘦了,那以後我怎麼能叫你小胖~~~~~~

趁你完全瘦下來之前多叫幾次:
臭小胖,臭小胖,好久不見啦,我也挺想你滴......
而且姐姐我也瘦了六公斤哩

帶著微笑回來台灣玩玩吧

Posted by: 憂傷茱麗葉 發表於 December 3, 2004 09:05 AM

[ 你讓我想要變成一個更好的男人]

很多時候這句話雖然顯得平凡庸俗,可是或許也是判斷心裡橫跨友情愛情一切曖昧不清情緒的重要指標吧。

真欣賞你這種 [我就是愛你]的豪氣與堅定! 不容易的

Posted by: 小喬 發表於 December 3, 2004 05:22 PM

小喬
我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麼突然變得這麼「尊嚴」「聖潔」
我想每個人都有這些高貴的情操
就是看你遇到什麼人
就會激發出什麼吧
我不知道我這種狀態能維持多久,不知道我以後會不會恢復跟以前一樣的犬儒、孩子氣
但在這樣的狀態裡我很安穩,很有自信
如果可以的話,我希望能繼續維持
(真糟糕,亂子變了,要不要改個藝名呢?)

Posted by: 亂子 發表於 December 4, 2004 12:08 PM

亂子兄

我很佩服你的勇氣
(不論對微笑女孩或是你自己,甚或是我們這些不相干的人)..
不過在看過你的百分之一百的真情指數告白情後
蝴蝶效應就開始啟動了..
你很酷...是我的第一個反應...(其實我知道你並不是很酷的人,那只是我對驚訝佩服之事的反應..就像XD一樣..)

很高興你遇到你的Ms Right...
你應該也高興你遇到了..雖然不見得可以在一起(好像太直接切入了..不過相信你挺得住的), 但是你看到她的微笑...吃了她做的面條 (面我拆不出來..sorry)..喝光或是吸光那湯面的湯..

你是幸福的...加油...
雖然天地沒法為我們所有..
但是卻可以為我們所欣賞..如果你用心的話..

加油囉...

Posted by: d & K 發表於 December 4, 2004 10:35 PM

請問亂子是水象星座的嗎?

Posted by: bof 發表於 December 5, 2004 12:11 PM

FlyDa 彷彿看見飛俠阿達找到停下來的理由,
不再莫名所以寂寞地飛簷走壁,
你那想讓她過得好的告白讓我感動,
我想不論結果如何,你都是愈來愈MAN了!
很希望聽到好消息,很希望你實實在在嘗到愛情的幸福,
祝福你呀!

Posted by: SHEERNUDE 發表於 December 5, 2004 02:53 PM

DK,「雖然天地沒法為我們所有,但是卻可以為我們所欣賞」說得好啊,不過我還是想要擁有一朵花陪伴:)

bof老師,我是風向的天秤座,微笑女孩也是喔!
風向跟風向都很合的!

SHEERNUDE,
每次妳叫我FlyDa我就很喜歡,覺得妳很瞭解我!我如果算個好男人,那一定有很大的部分跟妳們這群姊妹有關,是妳們讓我懂得女人的感情與想法,請再接受我一拜吧!orz

Posted by: 亂子 發表於 December 6, 2004 06:49 PM

無意間,發現這篇文,好感動...請不要後悔發過這篇文
這都是你的曾經...maybe也是我的

Posted by: susan 發表於 August 27, 2005 04:18 PM

嗯嗯,可以順便跟大家交代一下這段故事了
微笑女孩後來仍與我保持朋友關係,但我逐漸發現了她其他的面向,跟我當初對她的想像完全不一樣,簡而言之,我當初被愛的需要沖昏頭,把她想像得太完美,但事實上並非如此。
她在我心中從天使降為凡人,而且是有點煩人的凡人,我已不再愛慕她,但我們仍然是互相關心的好朋友。
這件事給我的領悟就是,原來認識一個人真的需要時間。
我從她身上看到、學到很多,感謝這段緣分。

Posted by: 亂子 發表於 September 1, 2005 11:01 AM

好幾天進不來渣樂園....

老實說,我喜歡你這個說法
..但永遠不要後悔說你喜歡她
..沒有這個過程,不會清楚什麼是適合與不適合

Posted by: susan 發表於 September 1, 2005 02:47 PM

能表達心中這樣的自己,還能寫這樣的告白信,
是很棒的一件事! 你不覺得嗎?!! 那是多棒的感覺!!

現在隔了快一年,再回頭看看,
你說呢??

Posted by: kaide6 發表於 November 13, 2005 08:36 PM

還有,
你說對了,
認識一個人真的需要很長很長很長的時間。

Posted by: Kaide6 發表於 November 13, 2005 08:38 PM

kaide6
我覺得她給我上了很真實的一課,她後來跟我說的種種感情遊戲,她身邊的人,所有人都一樣的感情遊戲,她說那才是常態。說我那時想表現的專一、忠誠,她很尊重,但世界上沒幾個這種人。
現在想想,她說對了,不愧是情場老手。
人受過傷以後,就不會再純真了。而這才是現實的人生。

Posted by: 亂子 發表於 November 14, 2005 12:55 AM

我不懂你為何被她說服!是時間的關係嗎?
快一年了,如果你還記得當初你寫那封信時心中的純真,那是很美好的一件事;如果你再也不記得了,便是很可惜的一件事。

你對她的感情也許是一時的衝動!錯覺!......不管那是什麼,但那只是開始啊! 你不是才明白認識一個人需要很長的時間嗎?我總認為,ㄧ份誤解的衝動或錯覺,不足以也不應該抹煞或是扭曲自己對於感情這條路的認知。

也許感情遊戲真的是現實的常態,但是受過傷的還純真的感情,才是真正的感情。
有時候連我們自已都不知道感情的真假的時候,時間是最好的証明方式。

Posted by: K 發表於 November 15, 2005 10:01 PM

K
我還記得當時的純真與衝動,但我也記得漸漸看到真相後的幻滅。她漸漸讓我知道她不是我所想像的那樣純真美好的人,她喜歡交很多個男朋友,喜歡戀愛的感覺,喜歡很多男人奉承她對他獻殷勤;她也懂得男人會喜歡什麼,因此她能毫不費力地將男人手到擒來,我是她不小心吸引到的一隻小蒼蠅而已(這比喻是我自己想的)。
我一開始很不能接受,但後來漸漸發現,其實很多女生的心態都是如此的,男人當然更是如此,有什麼好苛責?人們天生就是有那麼多慾望。
看回本身,我自己也是個花心大蘿蔔,看到漂亮的女生就愛亂想。所以,我已經能接受一個人的心裡可以同時住了好幾個人的普遍事實。
也就是在那個時候,我回頭看見了K--Angie,她一直住在我心裡的某個位置,那麼久的時間,我才發現她是我最珍貴的人。
結果可惜,但不遺憾,因為那份美不會被破壞,將永遠存在我們心中。
現在呢,我仍然到處做我的春夢,看誰比較倒楣。:P

Posted by: 亂子 發表於 November 16, 2005 01:01 AM

其實我所看到的你,並不如你自己想像的糟啊!

不僅僅是:
1.外表(你長得很像雨生啊,像小時候的雨生,雨生小時候也是額頭高高的,有雙單眼皮,笑起來嘴巴特別大,牙齒特別整齊)

2.學歷(可以念到師大附中,大學我就不瞭了;可以到法國唸書,並非每個人都可以說走就走啊)像我就是,我沒有勇氣離開家,這也是我很懊惱的一點!

3.遊歷(可以在國外遊走,世界觀必定比別人大許多)

我妹妹年紀跟你相仿,她與男友的交往可謂"奇蹟"! 為何這樣說呢? 他倆其實大學就同班,大一就暗戀我妹,可惜外表長得有點抱歉,身高也只有160出頭,在我妹眼裡,他不過只是一個很普通的朋友;但是他的毅力非凡,不管我妹失戀/遭遇挫折,他總是靜靜守候在旁,就這樣過了三年,大四他們在一起了!別高興太早,我爸媽可是很不欣賞這位小男朋友,只因為他其貌不揚/又矮小,沒辦法,父母當然希望自己女兒可以找個長相還算可以的男人吧!這中間遇到許多的爭執,當然姐姐的我也很為難,因為我看到那個男孩的優點,卻無力說服自己的爸媽,所以,就當個啞巴,讓時間來決定吧!我很感謝上天給了大家機會,最後我爸媽也被他倆感動,答應了! 他們從畢業到現在一直都很好,已經27歲的妹妹,終於找到一個很穩當的依靠了! 說真的,我還真佩服我妹的慧眼獨具呢...我相信他們會幸福的!

你也是大家眼中的優秀份子,雖然你所自卑的我們永遠都看不到,但是至少我們看到的都讓人羨慕啊,不是嗎?!

當你心中真正想要"愛"一個人,愛神就會馬上飛向你的...(除非你仍在三心二意)

Posted by: Bibimn loves Bao 發表於 November 16, 2005 05:37 PM

Bibimn loves Bao
妳是phoebe?妳認識我齁?

Posted by: 亂子 發表於 November 17, 2005 01:54 AM

妳是phoebe?妳認識我齁?----------------
不不不,我不是phoebe,也不認識你

你的玉照這麼清楚的擺在www.flickr.com,當然曉得你的長相囉! 怎麼找到你的渣樂園啊? 沒有目的,就這麼走進來,某天我在網路搜尋張雨生的相關資料,誰知你的"他們都說我像張雨生"就大喇喇的顯現,看了文章之後,發現你的內心某種"叛逆"因子很像雨生,至於其他的,就還好囉! 我說過,雨生只有一個,沒有人會像他了.....

為什麼對你的文章有興趣? 因為在你身上看到自己的某種劣根性,很多我想說卻打死都說不出來的,你都輕輕鬆鬆幫我呈現在blog! 所以,很愛看你的發洩,這樣好像隔空治療,每看完一篇,我的心病好像就痊癒一些,實在奧妙!

你要相信自己的存在超有意義,我雖然也有某種不為人知的自卑,每天也都開心度日,此處不留爺,必有留爺處,既然我在感情得不到依靠,剩餘90%的生活都近乎完美,那我還苛求什麼?

搞不好也有一堆隱形人需要你的"隔空治療",你就繼續努力,用力發洩吧.......

I'm Bibimn, but not Phoebe!

Posted by: Bibimn loves Bao 發表於 November 17, 2005 06:11 PM

嘿 亂子
不好意思 就這樣冒昧留言了
看你的文章看了好久 有時或許心有戚戚焉
有時或許不太認同你的想法
卻都沒有出聲

在熬夜唸書的晚上 無意看到這一篇舊文
又看了你後來補述的進度
我真的很想跟你 還有全天下的男人說
不要老是以貌取人了!

我也曾身處在微笑女孩的位置
但是我接受了他
並且很專一地 很認真的愛上了他
但是他在過一段時間之後
他也發現原來我並不是他想像的那樣
我們做朋友做了四年
但是直到我真的愛上他了
他才發現原來我並不完美
他才我的皮膚原來是黑的 還有水桶腰
我也並不總是微笑

在那四年的朋友時光中 我從未隱瞞我自己任何一部份
但是當男生沈浸在自以為的愛中
他只是愛上他想像的那個人

這是很殘忍的一件事

Posted by: 蛋 發表於 December 14, 2006 01:48 PM


謝謝妳的留言,歡迎多留言,再怎麼不認同我的話我都不會認為是冒昧的,因為我把這裡當作一個可以開放討論的空間,豐富我的生命,或許也豐富到他人。

謝謝妳的忠告,但我也要很老實地跟妳說,不以貌取人(選女友),對我來說實在是...做不到啊~!
至少在一開始喜歡上一個人,容貌絕對是吸引我的要素之一,不見得要多亮麗,但至少喜歡,讓人朝思暮想,這是只有美的事物才有的魅力。
但我也知道那不是真正的認識一個人,所以才需要交往啊。

交往中間,如果是一個我真心認為她的心很美的人,我並不會因為她「不完美,皮膚原來是黑的,還有水桶腰 ,並不總是微笑」而嫌棄她,人本來就不是完美的,我也不是啊。

如果那個男的會以這理由跟你分開,相信我,那只是藉口,他會離開妳只是因為他膩了,或者他愛上其他人了,他不再珍惜妳。
但那也沒什麼大不了,隨他去。
只要自己懂得珍惜,就會有自己的幸福的。

Posted by: 亂子 發表於 December 14, 2006 02:48 PM

嘿 亂子

謝謝你的回覆。留了言之後覺得有點不好意思,沒有把話講清楚,也沒有寫得很有條理。實在是乍看到文章,被勾起了許久沒有再想起的感覺,心情有點激動之下很冒然地留了言。

想說要再上來補充一下才好,沒想到你竟然回覆的那麼快。

先說,我是很欣賞你的文筆的,能把生活中最最平凡的小事情寫的很有興味,是我很羨慕的地方。再來你也很誠實,能有勇氣那麼真實地面對讀者還有自己的人應該不太多喔!

再來針對關於微笑女孩的故事,我知道叫男生不看外表是不可能的(不只是你啦!),不過我只是想說,當你們被"墜入愛的感覺"沖昏頭,是不是可以不要馬上自私又衝動又自以為率性任真或英雄赴死地對對方表述"我有多麼愛妳"...也許你只是愛上自己想像中的人喔。

偏偏大部分的男生好像都是這樣的...

再多給自己和對方多一點時間,不要讓戀愛的假光圈模糊了一切,這樣比較不容易傷害到自己跟別人。

你跟微笑女孩似乎都沒有受傷,很幸運的。

Posted by: 蛋 發表於 December 14, 2006 03:57 PM


你不知道當男生說「我有多麼愛妳」的時候,那意思就是「我很想擁有妳、得到妳」嗎?當然得到的方式有很多種,每個人在意得到的都不一樣。
「愛」是一個太模糊的字,不同的情境會有不同的實指,更何況它的內容也會隨時間改變。
所以「愛」或者說「愛情」或者更精準地說「完美的、長久的愛情」,完全沒有真實的基礎,它是建立在假象上,一個獨立個體腦袋中的假象,像海市蜃樓一樣在腦海中搖曳不定,要靠對方在真實生活中的善意回應,才可能讓這個存在於個體腦袋中的幻影漸趨「穩定」。
如果兩個人腦海中的「幻象」皆能幸運地維持長久一直到死,那麼恭喜,它就可以晉級為「真愛」。(到死都沒變,大概就是真的囉?真假也都由人說)
人在沒有死之前都沒資格說誰才是他/她的真愛。
唯一可以確定的就是,耶穌一定會愛妳,因為目前可確定祂至世界滅亡都不會改變這個想法的,如果妳也愛祂的話,那麼恭喜妳找到真愛了:P
(但很可惜耶穌不會跟你做愛,也不是愛妳一個)

嘴皮耍完了,講真實的事例,對於微笑女孩,我重看了這一篇也感到訝異。是的,我已經忘了我寫過這些話,但那不是因為我當初不是"真"的(這裡的真是指"強烈"的意思),而是那個感覺在我更認識微笑女孩以後,已經不見了。

我跟微笑會沒受傷,是因為她心地好,她可以玩我,卻不玩,她知道我不是跟她玩的,所以不願意我受傷。
這點她是很好的,她知道我是認真的,但也知道我不是她的菜,所以一開始就拒絕了。

現在對她早就沒有當初的感覺,因為在多了解她的感情態度以後,發現不是我能欣賞的,所以感覺就不見了。但跟她還是好朋友,像我的小妹妹一樣,她有什麼心事我還是願意傾聽、為她紓解。
這還是「愛」,但不是當初的「愛」。
現在是淡淡的友誼,之前是寂寞下的激情。

妳說的:「不過我只是想說,當你們被"墜入愛的感覺"沖昏頭,是不是可以不要馬上自私又衝動又自以為率性任真或英雄赴死地對對方表述"我有多麼愛妳"...也許你只是愛上自己想像中的人喔。」
我又要老實不客氣地說,妳也知道我們已經被"墜入愛的感覺"沖昏頭了,都沖昏頭了嘛!妳也知道!
要我們不說出那樣的話是不、可、能、的...那背後是慾望的煎熬逼迫,說出這句話代表的意思是:「妳能不能幫我解決這煎熬的困擾--妳愛不愛我?」

或許妳生氣的是那麼輕易相信、接受那句話的自己吧?

至於「也許你只是愛上自己想像中的人喔。」不是「也許」,根本就是如此,在一開始都是如此。

前面有個K說的很對:
「有時候連我們自已都不知道感情的真假的時候,時間是最好的証明方式。」
我們不是智者,很多事要靠時間才看得清楚。

妳說的「再多給自己和對方多一點時間,不要讓戀愛的假光圈模糊了一切,這樣比較不容易傷害到自己跟別人。」
是啊是啊,所以現在我已經懂得不要那麼衝動了。

所以下次當有誰一開始就跟妳說「我好愛妳啊、我多麼多麼愛妳」,請直接把它當屁話,就看妳覺得從他嘴裡放出來是香還是臭的,聞起來挺香的不防就試試看。

我自己是不輕易說這句話的啦~因為我的屁已經夠多了~
我頂多說,我很喜歡妳,但有時候又會變成誤解,所以語言根本是靠不住的東西,愛情裡面的語言都不用太相信,它只是催化劑,催化劑有時候讓妳感覺很美,有時候又會變成毒噢。

Posted by: 亂子 發表於 December 15, 2006 12:35 AM

文笔不错啊,法国的生活的确让人怀念
bonne chance a toi

Posted by: flying 發表於 March 3, 2009 03:01 PM

flying
我們在巴黎認識嗎?

Posted by: 亂子 發表於 March 12, 2009 06:07 AM

這裡的文章跟回覆都很精采:)

"自己是不是那個值得的人,
我自己也不知道,
我寧願相信他的選擇。"
看到這幾句話真的對過去戀情有釋懷的感覺呢...

另外,
我也會到處暗戀人,
可是我從沒像你這麼有勇氣.
(這篇告白信很青春洋溢、青澀無敵)
(這是一篇讓人看了好想告白的告白信)

Posted by: Mr. Caca 發表於 February 3, 2010 10:01 PM

Mr. Caca
啊...這是陳年舊事了...
現在我已經沒那麼容易表露心迹
都會觀察久一點

Posted by: 亂子 發表於 February 8, 2010 09:23 PM

寫得很好,但我還是覺得,不適宜拿耶穌 開那樣的玩笑,雖然我明白你要表達的.

Posted by: bei 發表於 February 21, 2010 06:0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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