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uary 30, 2006

東尼瀧谷

最近村上春樹短篇小說<東尼瀧谷>改編的同名電影即將要上映了。
我沒看過這篇小說,於是找了本新版的《萊辛頓的幽靈》來看。
非常好看的一篇小說,我喜歡他冷冽的語調。舉重若輕地述說了一個人,無可如何的孤獨人生。
我特別喜歡裡面東尼瀧谷遇到生命中女人的那一段,覺得文字很優美,於是想貼上來跟大家分享。
然而在網路上我只找到簡體版的文字,大陸的翻譯叫<托尼瀑谷>,《萊辛頓的幽靈》叫《列克星敦的幽靈》。(雖然不想挑起對立,但我覺得台灣的翻譯美多了。)
大陸版本的翻譯,我一讀之下大為失望,那種優美感不見了。
文字是比較簡潔,但,就是沒有我從以前就感受到的「村上」的獨特語感。
我聽過一個說法,台灣的村上迷所癡迷的村上文學世界,有很大一部分是來自翻譯者賴明珠的文字魅力。大學班上有日本人,他們說賴明珠的翻譯跟日本人自己讀村上原文的感覺有段差距。差距在哪,當時我沒問,現在很想了解,可惜我不懂日文,或許有人可以分享分享?
但至少就賴明珠與我在網路上看到的大陸版本比較起來,我認為賴明珠的文字雖然沒有深奧的詞句,有些句法甚至不是純中文,但在節奏上有一種獨特且統一的風格(感嘆詞、倒裝句法、斷句...。),閱讀起來珠潤玉滑,像詩一樣優美;大陸翻譯的版本,文句較簡潔,道地的中國話,但感覺就是把吸收到的意思用最直接的話翻譯出來而已,缺乏一種美感,大概就像翻譯軟體翻出來的那種東西。
下面是從簡體版轉過來的一段,在某些文句後面我附上賴明珠的版本,讓大家比較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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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尼瀑谷的人生便是這樣平靜而徐緩地流逝過,他以為日後恐怕也不會結婚了。(賴版:東尼瀧谷的人生依然如昔安靜而緩慢地過著。他想,我往後可能也不會結婚吧。)

不料托尼瀑谷突然墜入情網了。對方是來他事務所取插圖原稿的出版社打工女孩,二十二歲,在他事務所時嘴角始終漾出嫺靜的微笑。長相給人的感覺固然極妙,但算不得出眾的美人。然而她身上有什麼東西強烈地叩擊著他的心,幾乎第一眼看到時他就覺得胸口悶得透不過氣。至於她身上到底有什麼那般強烈地叩擊他的心,他自己也不清不楚,就算清楚也不是語言所能說明的——便是那種性質的什麼。

繼而吸引他的是姑娘的衣著。原本他對時裝無特殊興趣,也並非一一留意女人身上衣著那種人。但那姑娘一身舒心愜意的打扮,令他大為折服,甚至不妨稱為感動。單單衣著得體的女人自然為數不少,自我炫耀似地穿紅戴綠的女人數量就更多,但是她同那類女人有天壤之別。她穿得十分自然十分優美,宛如一隻即將展翅飛向遙遠世界的小鳥裹帶著一身特殊的風,衣服也仿佛由於裹在她身上而獲得新的生命。(賴版:她簡直像要飛往遙遠世界的鳥,身上乘著特別的風一般,非常自然非常優美地穿上衣服。衣服也由於被她穿上身,而顯得像獲得了新的生命似的。)

女孩說了聲「謝謝」把原稿接走之後,他什麼也做不成,只管茫然坐在桌前,直到暮色降臨,房間徹底一團漆黑。(賴版:他有好一會兒還開不了口。黃昏降臨,一直到房間完全變成漆黑為止,他什麼也沒做,只是呆呆地坐在書桌面前。)

第二天他往出版社打去電話,勉強編造了一件事,求她務必來自己事務所一趟。事情完了,他邀她吃午飯。兩人邊吃邊聊。儘管年齡相差十五歲之多,卻聊得異常投機,不管說什麼都合拍合轍。這樣的體驗無論對他還是對她都是初次。剛開始她有些緊張,但漸漸放鬆下來,開心地笑,開心地說。告別時東尼瀧谷誇她的衣著什麼時候看都賞心悅目,她不無靦腆地微微一笑,說她喜歡衣服,工資差不多都花在買衣服上了。

其後也約會了幾次。倒也不是特意去哪里,兩人只是找個幽靜地方坐著聊個沒完。相互聊身世,聊工作,聊對各種事物的感覺和想法,百聊不厭,就像要填補空白似的。(賴版:他們可以不厭倦地繼續一直談下去。兩個人簡直像要填滿空白似的繼續談。)第五次見面時他求了婚。但她有個從高中時代開始交往的戀人,隨著歲月的推移,兩人關係已不再融洽,如今每次相見都為無聊小事吵嘴,還是同東尼瀧谷在一起愉快。雖說如此,畢竟不好馬上同戀人一刀兩斷,她自有她的想法。何況東尼瀧谷和她相差十五歲,她還年輕,缺少人生經驗,難以預估十五歲這個年齡差將來意味什麼。她說讓她稍微考慮一下。

在她考慮的時間裏,托尼瀑谷每天獨斟獨飲。工作幹不下去,孤獨陡然變成重負把他壓倒,讓他苦悶。他想,孤獨如同牢獄,只不過以前沒有察覺罷了。他以絕望的目光持續望著圍攏自己的堅實而冰冷的牆壁。假如她說不想結婚,他很可能就這樣死掉。(賴版:在她考慮的期間,東尼瀧谷每天都喝著酒。工作都放了下來。孤獨突然變成重壓壓迫著他,使他感到苦悶。孤獨就像牢獄一樣,他想。只是我過去沒留意到而已。他以絕望的眼光繼續望著包圍著自己的牆壁的那種厚和冷。如果她說不結婚的話,我可能會就這樣死去也不一定。)

他找到姑娘,詳細說了這番感受。說自己的人生是何等孤獨,說迄今為止失卻了多少東西,說是她讓自己覺察到了這點。

她是個聰明的姑娘。她喜歡上了托尼瀑谷這個人,一開始就有好感,而且越見面越喜歡。至於能否稱之為愛,她不清楚,但她感覺出他身上有某種美好的東西,心想同這個人結合自己應該能幸福。於是兩人結婚了。(賴版:能和這個人在一起的話,自己應該會幸福吧,她想。於是兩個人結婚了。)

托尼瀑谷的人生孤獨期劃上了句號。早上睜開眼睛就找她,見她睡在身邊就舒了口氣,見不到她就一陣不安,滿房子找來找去。不孤獨對於他來說成了不無奇妙的狀況——他因不再孤獨而陷入一旦重新孤獨將如何是好的惶恐之中。他不時想到這點,每次都嚇出一身冷汗。這種惶恐在婚後持續了三個多月,但隨著對新生活的習慣,隨著她突然消失的可能性的漸次減少,惶恐感慢慢淡薄了。他終於放下心來,沉浸在安穩的幸福中。……

由 亂子 發表於 January 30, 2006 07:08 PM | 引用 | 分類:[撿字囊]
過去的這一天我寫過…
西元 2007 年: 西元 2004 年:
迴響

除了賴明珠外,村上春樹部分在台灣發行的作品,其實是另有他人翻譯,或許同樣是讀他的作品,從另外的譯者,你也可以比較那種感覺哩。我讀日文的朋友是說,的確看日文版的感覺確實是大大不同喔。

說到翻譯,的確有時台灣的譯法更為細緻:
像是阿根廷作家Ernesto Sabato 的作品(Boquita(意思:小嘴) pintada (塗口紅的)) 大陸翻成:紅唇,而這邊翻:胭脂小口

Posted by: irma 發表於 February 1, 2006 03:43 PM

電影非常好看
金馬影展時剛好有朋友贈票
我是先看過電影才看原著的
看完片我是哭著從華納威秀走出來
一路上還不斷抽緒
導演非常厲害
徹底導向觀眾進入寂寞深處裡
電影的結局甚至給予原著新生命
我喜歡那種充滿希望的感覺
希望你看過電影後也會喜歡

Posted by: 少女夕 發表於 February 3, 2006 01:56 AM

亂子
我一直覺得翻譯是很有趣又很有挑戰性的一件事

而關於翻譯時的分寸應該怎麼拿捏,
我曾經有幸能請教過淡江法文系的系主任

教授的說法是,其實翻譯在文學方面來講,已經進步到允許翻譯者參與創作的領域了

畢竟每種語言都不同,為了能讓一篇文章能在另一種語言的世界裡能夠得到新的生命,讓此語言能表現出文章所要表達的美,只要文意上不要差太多,多一些潤飾少一些墜句或是合理的推敲作者意圖甚至適度的改寫都是被允許的

也就是說翻譯者已被允許擁有自我的思考而不再需要嚴守忠實於單純文字工具的角色(當然我們談的只是文學方面,其他領域如法律和經濟科技方面的自由度就低很多)

因此,看翻譯版本時往往我們所看到的,是翻譯者心中的創作者,而翻譯的優劣,往往就取決於翻譯者對文義的領略程度了.講白一點,翻多快多準確當然是個重要的指標,但已經不再是我們最關心的(因為沒有一個翻譯者能像作者表達自己一樣地準確,你說你翻得準確,他說他的更對,沒完沒了),而是對文章的"aura"(靈性)的掌握和表現才是最重要的

個人認為這跟指揮家指揮樂團演奏和歌手翻唱前人的歌曲是同樣的道理
指揮者真正表達出多少作曲家當下的心境?沒人知道
翻唱和原唱哪種好聽?不一定
而當我們聽著指揮家"重新詮釋"作曲家的偉大創作,
聽著各種版本的經典名歌時
我們從來不會(甚至根本沒有意識到有這需要)去責難詮釋得"對不對",而是批評詮釋得"好不好",不是嗎?

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Posted by: Desertrose 發表於 February 4, 2006 12:25 AM

然而在網路上我只找到簡體版的文字,大陸的翻譯叫<托尼瀑谷>,《萊辛頓的幽靈》叫《列克星敦的幽靈》。(雖然不想挑起對立,但我覺得台灣的翻譯美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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説話最好不要想當然,您認爲“台灣的翻譯美多了”,那是因爲您不了解大陸的情況,比如按您文中的意思<東尼瀧谷>這個名字看起來似乎要比<托尼瀑谷>美。

但是“尼瀧”這個詞的發音在大陸和“尼龍”同音,而“尼龍”的意思是:分子中含有酰胺鍵的樹脂,也指由這種樹脂做成的塑料,種類很多。耐磨、耐油性強、不易吸收水分。可製軸承、齒輪、滑輪、輸油管等機件,也可作牙刷等日用品。這種樹脂製成的纖維過去也叫尼龍,現在叫綿綸[英nylon]。(這是我從字典上找來的解釋)

如果是<東尼瀧谷>,某些大陸人會以爲是:東方有一個生産尼龍的山谷。您覺得這美嗎?

地域不同,要考慮語境的作用。

同樣,您應該看過那本書納博科夫的《lolita》,貌似臺灣的翻譯是《一樹梨花壓海棠》,但是大陸的翻譯是《洛麗塔》。要說哪個好?自然見仁見智,但是與文意貼合的要數大陸的版本,因爲原文的開篇這麽寫:“洛麗塔,我生命之光,我欲念之火。我的罪惡,我的靈魂。洛-麗-塔:舌尖向上,分三步,從上顎往下輕輕落在牙齒上。洛-麗-塔。”

臺灣的翻譯算意譯,大陸的翻譯不僅忠於原著,更精妙地體現了“洛-麗-塔:舌尖向上,分三步,從上顎往下輕輕落在牙齒上。”這種發音的神韻。

我說了這麽多並非要比出個數優孰劣,還是開頭的那句話“説話最好不要想當然”,謝謝。

Posted by: nani 發表於 February 4, 2006 01:40 PM

還有這句:“說到翻譯,的確有時台灣的譯法更為細緻:
像是阿根廷作家Ernesto Sabato 的作品(Boquita(意思:小嘴) pintada (塗口紅的)) 大陸翻成:紅唇,而這邊翻:胭脂小口”

臺灣的翻譯確實細膩,但是這種細膩如果放到拉丁美洲的阿根廷未免就有些不合時宜了,熱情奔放的民族性格配上火熱的紅唇,多麽地跳脫和醒目?

這時您再看看阿根廷的畫家,在他們的筆下多是大塊大塊的色彩,豐富濃烈。配上胭脂小嘴,豈非太過詭異,這哪裏是到了拉丁美洲?簡直是跑到了亞洲了。

臺灣的有些東西確實很好,但並非樣樣都好;
大陸的有些東西確實很差,但並非樣樣都差。

Posted by: nani 發表於 February 4, 2006 02:26 PM

irma
謝謝妳提供的例子!

少女夕
電影其實我看過,但是看網路版的,看完沒什麼驚喜,除了最後的延伸以外,覺得跟小說完全一模一樣,在視覺設計或表演或意象上,都沒什麼突出之處。市川準的電影似乎都是這樣,乾乾淨淨不慍不火,可是說是一個襯職的工匠,卻沒有太多出人意表之處。

Desertrose
說的太太太好了!
現在翻譯之所以進步到可以允許翻譯者進行部份的創作,一方面也因為現在語言與文化的交流比以前頻繁多,能直接讀原文的人多了,自然可以向更進一層的趣味去開發。
「靈性」這個概念,很受用。

nani
「臺灣的有些東西確實很好,但並非樣樣都好;
大陸的有些東西確實很差,但並非樣樣都差。」
我完完全全同意!

我並沒有像你說的「想當然爾」,我只是針對我看到的村上春樹譯本與賴明珠版本的比較而已。
我或許沒有很了解大陸的狀況,但,你說的「尼龍」,台灣也叫「尼龍」啊,發音一模一樣,並沒有人會想到「尼龍繩」去,因為這個詞的「詞素構成」是由「TONY」(名)跟「瀧谷」(姓)組成的,而且瀧跟龍字體上就不一樣,如果還有人會以為是「東方有一個生産尼龍的山谷」,我我只能佩服他的想像力了。
不過,這只是一個人名,無所謂怎樣譯比較好,托尼瀑谷大陸人覺得傳神也無妨。

您提到的《lolita》,我沒看過原文也沒看過大陸版,所以就無法表示看法。不過台灣的書名翻譯並非叫《一樹梨花壓海棠》,那是電影片商為了行銷的創意譯名(頗帶有色情意味的意象),書的翻譯仍為《蘿利塔》。

又您後面舉的拉丁美洲的例子,才正說明了「想當然爾」的人是您啊。
一件作品是一件作品,跟其產生的當地文化沒有必然的關聯,不必扯到拉丁美洲的民族性去。
真得看過作品再來說吧。

Posted by: 亂子 發表於 February 4, 2006 03:20 PM

不懂日文,实无权讨论文字风格。仅比较大陆和台湾赖氏的两种译文,觉得赖氏的细致,但不脱五四以后的文艺腔,缱绻于中文词藻与外来句法之间。而大陆的译文更洗练,更顺畅,属于消化良好之后的味道。
见笑。

Posted by: 面茶 發表於 February 4, 2006 06:32 PM

搞的像辩论赛~昨天就想留言了,看来今天非留不可了.
其实应该说,认为不是必定为,大家还是说出自己的意思.这样很好,文字的魅力,本身就是给不同人靠自己的理解力揭示其中所蕴藏的,这就是文字无论如何无法去下定义给人留下空间的地方.就像这几天重新看村上的挪威的森林,多处隐到偶发笑,天,前几年买的时候偶到底有没有认真看过啊,唉,文字好在和音乐一样,可以去温存,重复体会~
而且个人行为被变成了一个城市的行为,感觉还是有点怪,比如说到题外话,这次2008北京奥运吉祥物~设计的福娃,偶敢说,99.9%的中国人都认为有够难看的,一点都不可行,连介绍都牵强的要命,说福娃代表了梦想以及中国人民的渴望!看了绝对晕倒.不过看东西要全面的看,寓意到了就够了.图像只是附带概念,中国人民自己也就算认了.可是别的国家呢~~估计会认为此画表现中国的13亿人口的设计和审美~所以咯......
永远不可能出现一个作品满足众人口味的.

Posted by: wowo 發表於 February 5, 2006 12:39 AM

面茶
你的網站內容好豐富,照片尤其美

wowo
因為妳說看村上的文章看到想睡,很嚴肅,我就在想是不是譯本的文字魅力有差別。稍微比較,我覺得賴明珠的文字味道的確比較特別。妳喜歡哪本,我寄一本過去給妳比較。
福娃長啥樣,我還沒看到,找找去。
一個作品本來就不可能討好所有人,一個人也沒辦法跟所有的人都和樂相處。不過呢,假使百分之99.9的人都不滿意,還得忍受的話,那這個狀況是需要反省的...。

Posted by: 亂子 發表於 February 5, 2006 04:49 PM

聽幾個在出版界的朋友說,賴明珠的翻譯其實很有問題,讓人修得很厲害,其中不少是由所謂另一個村上春樹的譯者修潤過的。結果後者是黑手,也只能翻譯村上的散文,而賴明珠繼續享有盛名。

沒關係,除了村上春樹,還有村上龍。譯者二號很厲害。

Posted by: Elma 發表於 February 14, 2006 10:35 PM

聽幾個在出版界的朋友說,賴明珠的翻譯其實很有問題,讓人修得很厲害,其中不少是由所謂另一個村上春樹的譯者修潤過的。結果後者是黑手,也只能翻譯村上的散文,而賴明珠繼續享有盛名。

沒關係,除了村上春樹,還有村上龍。譯者二號很厲害。

Posted by: Elma 發表於 February 14, 2006 10:35 PM

Elma
哦,這樣啊...我查證看看

Posted by: 亂子 發表於 February 14, 2006 11:03 PM

嗯 讓我想想 我該這麼表達我想要講的話
村上春樹是日本人 用詞遣字一定適合日本人
賴明珠是台灣人 譯出來的文字用詞也一定適合台灣人
好巧不巧 我剛好是台灣人 也好巧不巧 我很喜歡賴明珠的翻譯
假如我是一個懂的日文的台灣人 讓我看這本書
我一定會說: ""原來村上春樹根本就不會表達文字嘛
還是賴明珠翻譯的比較好 我還是去看翻譯本的好了""
至於有人提到大陸的翻譯 嗯 再讓我想想 我該這麼講
我就連原著村上春樹都看不習慣了 更何況是經過翻譯的大陸版本
台灣人喜歡看台灣人適合的文字或詞 這是很正常的
不喜歡別國的翻譯 也是很正常

Posted by: 我愛台灣 發表於 February 18, 2006 04:29 PM

看了日文原名(含漢字)
可以想到尼龍
真是佩服

滝/瀧
很多人唸成*龍*
但是也可以唸成*雙*
好像要看用在哪

請國學造詣深一點的人指點指點

Posted by: lilou 發表於 March 1, 2006 08:59 PM

很多事情的確不要想當然爾
但是 看到拉丁美洲 就直覺把人家帶上*熱情奔放*的帽子
豈不是犯了同樣的毛病

Boquita Pintada
拉丁美洲固然在外有熱情的名聲
人家說起話來也可以細膩甜蜜酥到不行
所以才會把boca這個字眼說得甜蜜蜜
說成你的*小嘴* boca--> boquita
難怪台灣譯者翻成*胭脂小口*了
紅唇 拿到台灣來 搞不好會有人想到*紅唇族*---

兩國很多用字的確不同
反正文學就是欣賞
看喜歡的就好
我愛胭脂小口
你愛紅唇
都好啦

Posted by: lilou 發表於 March 1, 2006 09:08 PM

臺灣的有些東西確實很好,但並非樣樣都好;
大陸的有些東西確實很差,但並非樣樣都差。
Posted by: nani 發表於 February 4, 2006 02:26 PM

對岸的網友不知是不是年紀都比較輕?
經常看到這樣十分敏感、激動的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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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翻譯這個話題
翻譯有所謂的直譯法、意譯法
大陸的翻譯方式是傾向於直譯法(較重視翻譯者的外文能力)
台灣的翻譯方式是傾向於意譯法(要求翻譯者中文寫作的能力也要夠好)
再加上兩岸分隔多年
很多的遣詞用字甚至於中文的文法上都已經產生了不小的差異
(甚至於還可以再加上南北的差異:大陸人多屬北方人的性格,說話直接果斷。台灣人多屬南方人的性格,說話間接委婉)
所以同樣一本書
台灣、大陸翻出來的結果一定不一樣
無所謂對錯
只有喜歡或不喜歡的問題
喜歡直接的就看大陸版的
喜歡委婉的就看台灣版的

對我個人來說
技術性、學術性的論文或報告
會希望翻譯者使用直譯法忠於原文
小說類的書籍
會希望翻譯者使用意譯法
使用中文的文法但又能兼顧原文的語氣
否則的話我自己使用電腦翻譯軟體來看原文書不就好了?

Posted by: Ava 發表於 May 2, 2006 12:50 AM

Ava
行家見地,佩服!

Posted by: 亂子 發表於 May 2, 2006 01:02 AM

我是讀內地版譯本的村上迷。譯文不可避免地與原著有差異﹐這是讀任何譯本前都要有的心裡準備。以前很迷村上的時候﹐我就很想學日文﹐因為我心裡不甘心﹐原因是譯本滲入譯者自己對作品的理解﹐一定會留下他的痕跡﹐好像你與作者之間的對話多了個第三者﹐多了個電燈泡。

我有一套賴明珠翻譯的挪威的森林。與內地林少華的譯本相比之下﹐感覺林的譯本中的人物似乎更加冷漠﹐孤獨﹐有隔離感﹐營造出很冷的氣氛﹐賴版中的人物或許更有感情一些﹐加以更多的修飾﹐更有文采﹐只是那種冷冰冰的隔絕感沒有那麼強烈了。

距離閱讀兩本書已有一段時間﹐我也只是憑記憶﹐說說對兩個譯本的感覺。

Posted by: tofu 發表於 May 7, 2006 03:3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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