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ril 26, 2007

婚外情筆記

今天在電視上看到兩個名人婚外情的兩樣結果,覺得有趣,記之。

一個是郭台銘,當年與陳崇美的交往,據郭台銘講,對方是酒女,他只是逢場作戲,結果惹來一身腥。
據陳崇美講,當年她不是酒女,且確是深愛郭,不是為錢。
雙方認知差距極大。
十多年後又被有心人士拿來炒作,引發風波。

一個是王永慶的兒子王文洋,當年與指導學生呂安妮的一段情,鬧得滿城風雨,還被老爸趕出家門。
呂安妮倒是不離不棄,甘願做小,默默支持。
王文洋現在事業有成,呂安妮的一路相伴,也似乎逐漸得到了社會觀感的認同,我甚至聽到媒體以欣羨的口氣稱讚他們的愛情,這與當年她被描寫成狐狸精的形象差距不小。

由此可知,「相」都是會變的,無須執著一時之相,也無須以社會道德批評,身在此中者,冷暖自知而已。真者自有福,假者自引咎。

郭陳戀,初心逢場作戲,男人要玩假的,女的從假的變玩真的,造成衝突。
真真假假,當初本無法預期,真真未必不變假,假假未必不成真,這就是上帝之所以存在的意義,只有祂能跟你開玩笑。
所以智者慎思而動,仁者潔身自愛,勇者但求無違。

王呂戀,男的女的都玩真的,也都不退縮,當初的醜聞現在倒成了愛情典範。
可憐的是王的元配,女人老了要找第二春不容易,現在寄情繪畫創作。

據聞當年王文洋婚外情爆發後,呂安妮寫信給王永慶,表示甘願做小,王永慶大怒,從此與王文洋父子決裂。奇怪的是,王永慶自己有四個老婆,怎麼無法對自己的小孩一視同仁?

就我所知,現在人不搞婚外情的,愈來愈少。很多模範夫妻,到最後你也會發現,其實不是你想像的那樣完美。
婚外情已經成為一種相當稀鬆平常的事,所以國外有經濟能力的女人,寧願與愛的人同居,也不想接受那樣難堪的威脅,因此不婚而生的子女比例愈來愈高。
感情若真,人若夠成熟,其保存年份會比那一紙契約還久。
在這個時代,結婚真是成為一種傳統儀式以及那根所有權的聲明而已。

由 亂子 發表於 April 26, 2007 11:41 PM | 引用 | 分類:[日之錄]
過去的這一天我寫過…
西元 2006 年:
迴響

"感情若真,人若夠成熟,其保存年份會比那一紙契約還久"
我非常同意

"在這個時代,結婚真是成為一種傳統儀式以及那根所有權的聲明而已"
只有那一根的所有權還不代表使用權 說的真妙

Posted by: jessie 發表於 April 28, 2007 12:36 AM

jessie啊
真不知道要說什麼....
其實也還不太了解你們的狀況
但我猜想妳現在應該正在實踐我上文倒數第三句的狀態吧?
如果是那會很辛苦的,尤其人不在身邊...

Posted by: 亂子 發表於 April 29, 2007 02:46 AM

雖然我跟你一樣悲觀,但別忘了我們身邊還有一群已經/準備/期待步入神聖殿堂的朋友,多看看他們,會對婚姻有一點正向的想法,我是這樣跟自己說的。

Posted by: Belle 發表於 April 30, 2007 05:32 PM

哈哈,Belle
兩個人若真有那樣的感覺的話,那結婚也很棒,就怕有一方其實是勉強的。
把自己跟另一個人綁在一起,是很有勇氣的事,我能欣賞,但目前不能接受。

Posted by: 亂子 發表於 April 30, 2007 06:2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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