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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e 15, 2009

France Gall --Ne sois pas si bête 別這麼傻

這是France Gall第一張唱片的單曲,歌詞那麼賤,當然還是痞子Serge Gainsbourg的作品,噢,可是我就愛他的賤!
原本對歌詞不太了解,剛剛有對法國夫妻來都蘭看地,在蝸牛山莊小坐,我便跟他們請教,現在歌詞應該是沒問題的了~

當年的France Gall才十七歲,可是這造型實在有夠老氣,幸虧後來就改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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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亂子 發表於 08:35 PM | 迴響 (2) | [香頌坊]

June 08, 2009

Serge Gainsbourg - Bloody Jack

這首歌詞我不太有把握,恐怕翻錯,請高手指正。
我現在翻的有點無聊,我想以Serge Gainsbourg的才華,應該是在歌詞裡暗藏玄機。
我在猜,歌詞最後一句的意思,是不是說其實他自己就是血腥傑克?
(血腥傑克是美國傳奇殺人魔。)
旋律很輕快可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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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亂子 發表於 10:13 PM | 迴響 (2) | [香頌坊]

May 24, 2009

Rainy Night In Georgia 喬治亞的雨夜

瘋狂愛上這首歌,它的歌詞太美了,旋律也是。
寂寞過的人都會知道它寫的有多好。

Brook Benton - Rainy Night In Georg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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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亂子 發表於 10:56 AM | 迴響 (0) | [老歌廳]

May 21, 2009

事物的角度

我看事情沒有什麼定見,沒有什麼預設立場,如果你問我一個問題,我通常要想很久才能回答。
這就是為什麼大部分的時間我看起來總是傻傻的原因。

大學的時候很熱衷讀當代西洋哲學,現象學(phenomenology)大概是不知不覺中影響我最深的一個流派,它的中心思想就是「回歸事物本身」,把我們通常對事物的「判斷」擱置起來,「加上括號,存而不論」,如此才能直覺到純意識的本質或原型,發現意識中的基本結構。他們提出一個重要的概念:「意向性」,指人類的意識,總是有--由"自我"指向"物自身"--這一個方向性。所有的詮釋、意義,都在這意識的兩端中間迴蕩。這個概念揭示了人類思考的侷限性,以物理學的空間比擬,人的意識、思考,往往侷限在一個向度、一個面向。

簡單地說,如果你的思考都只是從某個你習慣的立場出發,你就成了一個單向度的人,這是很危險又可悲的。
因為宇宙那麼大,你卻只看到事物的一面,你看不到事物的背面、側面、上面、下面、某個奇怪的角度,那麼更遑論看到事物的內在(本質)。
這就是為什麼現象學要呼籲「回到事物本身」的原因,屏除你的主觀,多從不同的角度看看,再做結論。一方面,你也更能覺察到自己意識的轉變,情感的波動。

這也是為什麼大部分的時間我看起來總是傻傻的原因,因為我一直在轉換視角,我沒有時間說話。

如果以上,你看不懂的話,沒關係,那麼我來引述一則緯哥前幾天講的笑話,或許你就會明白一些。

緯哥說,這是一個秀才的故事。

有一個秀才,準備要上京趕考,某一晚,他做了三個奇怪的夢。
第一個夢,是夢到下雨天,他穿著簑衣,還撐了一把油紙傘。
第二個夢,是夢到他在高高的圍牆上種稻子。
第三個夢,是夢到她跟小姨子脫光光,背對背地躺在床上。

秀才醒來後很納悶,這三個夢究竟是什麼意思?
於是他跑去問他的小姨子,他的小姨子聽到第一個夢就說:「哎,你沒希望了,穿簑衣還撐傘,不是『多此一舉』嗎?」
聽到第二個夢,小姨子又說:「我看你別去考試了,在圍牆上面種稻子,這怎麼可能嘛!」
聽到第三個夢,小姨子很生氣地給了秀才一巴掌:「哼!你想的美!」

秀才很沮喪。剛好他的岳母經過,岳母問他發生了什麼事,他把剛剛被小姨子數落的事說出來,岳母說,那你也給我說說這三個夢,我幫你解解看。
聽到第一個夢,岳母說:「很好呀!穿簑衣還撐把傘,這不是代表『萬無一失』嗎?」
聽到第二個夢,岳母拍起掌:「太好了!在高牆上種稻,表示你會「高中(種)」啊!」
聽到第三個夢,岳母親暱地捏起秀才的臉:「太棒了太棒了!跟小姨子背對背脫光光在床上,表示不久你就要『翻身』了呀!」

.........

說完了,笑一笑吧。

由 亂子 發表於 01:16 PM | 迴響 (0) | [所謂的]

May 16, 2009

幸福學分

前天有一位長輩來訪,晚上大夥在長官的聚樂山莊聚餐。
這位長輩下午看到我在地上鋤草,感到很好奇,怎麼會有一個年輕人跑來這種地方做這種事?
而且一聽到我是台大畢業的,更加不可思議。晚上他便開玩笑說:「阿達,你浪費國家資源喔,讀到台大怎麼跑來這種地方鋤草?」

老實說,我根本忘記我是什麼學校畢業的,當我在做勞力工作時,我只是在一邊享受我的汗水跟大自然,一邊思考人生問題,從來沒意識到我從哪個學校畢業。

從哪個學校畢業有那麼重要嗎?我從不覺得。
在社會上打滾幾年,職場上表現好的人比比皆是,他們未必都是從名校畢業,也未必有高學歷,他們之所以傑出,只是因為他們熱愛他們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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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亂子 發表於 12:15 PM | 迴響 (2) | [所謂的]

April 19, 2009

Edith Piaf--Milord 大爺

Edith Piaf 的代表作之一<Milord 大爺>,以前並沒有仔細聽過,但身邊的女性都很喜歡這首歌。
昨晚聽了一個女孩子唱,其實她真的很需要這首歌。
只要把Milord改成Mademoisel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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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亂子 發表於 07:53 AM | 迴響 (3) | [香頌坊]

April 13, 2009

因為我沒什麼好失去的

最近常被問到的是:你怎麼這麼勇敢,一個人就這樣來了?
這也是我單人騎單車環島時最常被問到的話。

其實我並非勇敢,我只是害怕人生平庸甚過於對未知的恐懼。
平庸的人生對我來說,就是沒有自我地工作賺錢、沒有自我地結婚生子。
工作賺錢、結婚、生子,不是平庸,平庸的是盲目地去做,只因為別人這麼做也跟著做。

我卻很早便明白,這些我都不喜歡,我不會勉強自己去做,除非我真的遇到能激起我熱情的事或人。
在這中間,我唯一想做的就是多體驗,雲遊四海,浪跡天涯,開拓我生命的厚度與寬度。

我不考慮太多,只憑我的感覺走,因為我相信只要是我喜歡的事,就是好的。
我不怕錯誤,不怕受傷,無論正面負面的經驗,都會為我的生命帶來更豐富的辯証。

很多人笑我傻、笨,不懂規劃人生,但那就是我所抗拒的,我不想給自己畫藍圖束縛自己,我喜歡放任自己,就像一棵長在野地的植物,該怎麼長它就會怎麼長,我不想當被修剪觀賞的植物。

我總是這麼想:反正我沒什麼好失去的。生死早都看開,還有什麼好失去?
結果,我反而往往得到更多。
更多別人體驗不到的事。
而我相信那是靈魂唯一能夠帶走的資產。

由 亂子 發表於 01:08 PM | 迴響 (10) | [所謂的]

March 24, 2009

聚光燈下的煩惱《黃昏老爸的煩惱習題》

(本文為大塊文化《黃昏老爸的煩惱習題》試讀感想)

現代家庭最容易面對的煩惱是什麼?
有一天,你突然發現自己屁股長了腫瘤,得了癌症;有一天,發現丈夫或妻子搞外遇,還讓你捉姦在床;有一天,你的女兒說要離婚,然後還要跟一個更不怎樣的男人再婚;有一天,你的兒子告訴你:「爸,我知道你不能接受,但這是我的男朋友。」....
這一切,只要其中一點,就足以讓你得到憂鬱症,不幸地是,這些鳥事似乎相約好了一樣,全都發生在小說主角喬治的身上。
所以你說,這個老爸怎麼會不煩惱?

英文書名《A spot of bother》,照字面翻譯是「煩惱的一個點」。
這「一點」有雙關義,一來指的是喬治老爹屁股後面那塊始終搞不清楚是癌症腫瘤還是濕疹的「一點」;另一個意思,其實是「Spotlight 聚光燈」,作者馬克˙海登就像一個舞台劇導演,在舞台上把這個家庭裡各自面對的煩惱,用聚光燈照得一清二楚,無所遁形。

你會發現,原來每個人的煩惱都那麼雷同,在什麼位置,就會有什麼樣的煩惱,只是,你可能還搞不清楚自己到底在煩什麼,而在馬克˙海登的「聚光燈」下,故事角色的煩惱細膩到連毛髮都清晰可見,毫不含糊。
那個光度太強,強到彷彿也能反射回來,看到自己的煩惱影子。

說實話,我很討厭看小說,尤其是長篇小說,厚厚一本可以當磚頭的那種。
因為我看書很慢,大部分的長篇小說都要花去我很多時間,讀到後來沒耐心,就愈來愈少看小說。
那麼我當初為什麼要參加這個大塊文化舉辦的試讀活動呢?
因為一來我是無業遊民,有這種免費拿書的好康活動當然要參加一下;二來我現在住到山上當仙人,想說應該有很多時間可以慢慢讀書了吧?實則不然,大家看我「靜靜的都蘭」blog就知道,都蘭一點都不靜,熱鬧得要命,我每天都多采多姿到令人可恨的程度,相當多事。
因此,當我拿到大塊文化寄來的書時,我嚇到了,馬的咧那麼厚!576頁我怎麼看得完!尤其我還這麼忙!

然而,我卻把它看完了,雖然這篇感想遲交,但已經是我看書最快的速度。

一切都是因為馬克˙海登說故事的功力。
他讓我覺得我不是在讀小說,而像是在看一齣舞台劇或是電影。
每一小節都是從一個人的觀點寫起,一下子是懷疑自己得癌症的老爹喬治;一下子是在老公與情夫間猶疑,還要煩惱子女的老媽--珍;一下子是婚前恐慌症的女兒凱蒂;一下子是與同志愛人跟家人間雙重煎熬的兒子傑米。
儘管是多線敘述,卻抓緊了這個家庭成員彼此的牽葛與矛盾,劇情切換緊湊,毫不拖泥帶水,一步一步把家人之間的張力拉大,最後在凱蒂的婚禮上達到故事的高潮,高潮過後,每個人都得到了救贖、或成長、或平靜。
非常古典的編劇手法,很好讀,也很好看。
這些其實說來可以很悲哀、沉重的煩惱,在馬克˙海登筆下殘酷又幽默地描寫出來,舉重若輕,一下讓我笑,一下又讓我深深地、彷彿領悟了什麼。

這本書在許多情感細節上描寫的細膩與精采,已經讓我決定要好好再讀一次了。
比如這一段,描寫母親珍與情夫大衛當初邂逅的情景:

他抓起她的手握著,她有些失望,她原以為找到了一個心靈伴侶,她卻笨拙地破壞了這個美感。 但他只是捏了一下她的手,說:「走吧,妳該回家了。」 她又希望他能繼續牽她的手了。

這短短一段把女人心理轉折寫得很準確,我也突然恍然大悟,為什麼有些男人就是能擄獲女人心。(筆記)
譯者林靜華流暢的譯筆,也是這本書好讀的關鍵之一。

由 亂子 發表於 10:48 PM | 迴響 (0) | [撿字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