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ember 15, 2006

馬兆駿--我要的不多

馬爺在暌違歌壇十年後終於重新發新專輯了。
剛好最近沸沸揚揚的大麻案,又把當年因吸大麻勒戒的馬爺故事挖出來講,如今他已經是改頭換面的基督教徒了。
關於大麻,我比較認同這一期破報(白髮魔男李幼新封面,相當「驚人」的一期)裡,但唐謨「瘋大麻」一文的觀點。

我後來才發現,有不少喜歡的歌都是馬爺的作品,比如木吉他的「散場電影」、「木棉道」、薛岳的「我想忘了你」、忘記誰唱的「微風早晨」...等,是個溫柔的胖才子。

這首「我要的不多」也很喜歡,馬爺不但能作曲,自己歌喉也很棒。作詞是小說家袁瓊瓊,寫的就是我們這種「其貌不揚男」的心聲哪.....。

我要的不多
作詞:袁瓊瓊 作曲:馬兆駿 主唱:馬兆駿 1987

我要的不多 無非是一點點溫柔感受
我要的真的不多 無非是體貼的問候
親切的微笑 真實的擁有
告訴我 告訴我 你也懂得一個人的寂寞
你也懂得一個人的寂寞

有多少空白的心在靜夜裡跳動
有多少吶喊在胸腔裡沉默
不同的夢裡只有冷漠
這樣的夜 我不理人 人不理我

我要的不多 無非是眼光裡有你有我
我要的真不多 無非是兩心的交流
輕輕的觸摸 真實的佔有
告訴我 告訴我 這世界孤單的不止是我

由 亂子 發表於 December 15, 2006 02:36 AM | 引用 | 分類:[老歌廳]
過去的這一天我寫過…
西元 2003 年:
迴響

呵呵,“溫柔的胖才子”喜歡你這個稱呼,同時我也想到了袁惟仁。
挺喜歡看國光幫幫忙的,馬爺我也是在這個節目裏才有了認識,以前看名字,一直以爲是個書生氣很重的瘦才子。關於大麻案,這裡資訊不多,不管真相如何,希望一切雨過天晴。

Posted by: Amy SHA 發表於 December 15, 2006 03:20 PM

嗨,上海Amy
好久不見啦~!
國光幫幫忙以後大概就沒有了
因為他們倆大概不見容於主流社會了

Posted by: 亂子 發表於 December 16, 2006 12:37 PM

為何死後才有人注意,死後的榮耀有何用?
我們是否應該改善作詞、作曲者的報酬。
兆駿是我乾弟,從小看他長大,讓我悲切不已。
力明

Posted by: Margaret Yang 發表於 February 27, 2007 08:18 PM

Margaret Yang
我是六年級後段班的,
很小的時候對馬爺的印象已經就是「我要的不多」、「那年我們十九歲」,後來他消失了,我也淡忘這個人。但因為喜歡老歌,這兩年才又陸續注意到他的才華,我部落格有時間點可證明,不是今天看到新聞才跟著假惺惺地追念。
我不清楚當年詞曲創作人的報酬如何,但就我所知當時國語流行唱片市場很蓬勃,一般也認為這些明星歌手唱片大賣應該是賺了不少錢吧,以馬爺當年的風光,我推估當時他應該也獲利不少吧?(我記得小時候我哥有「買」他的卡帶,從家裡賣的貨裡偷,但也算買吧...)只是推估,我不清楚,還望你指教。
至於馬爺後來的境遇,我想有一部份與他曾經「走錯路」不無關係,造成他失去很多機會,加上運氣不好,投資音樂教室遇上九二一大地震,金錢付諸流水,這也很難怨誰。
您說的詞曲創作報酬的問題,在現今唱片不景氣的年代更是個難題。盜版猖獗,下載方便,老實說我也是幫凶之一,幾乎不買CD了(但我也很少聽新的流行音樂就是了,我聽的都是沒人在聽的老歌)。究其原因,台灣媒體太多了,到處都可以聽到新曲打歌,有些歌聽聽就過了,有什麼收藏價值?要說收藏,我的水平低,MP3的品質也夠我享受了,對岸某些網站實在方便,一點就有,實在沒有讓我想去購買的欲望。再則我實在貧窮,沒有閒錢消費。
當年的馬爺肯定沒有現在這種困擾,現在的音樂創作者與唱片公司更辛苦,因此我不認為馬爺因心臟病猝死與這議題有什麼大關聯。
要說馬爺的經濟狀況拮据的話,他也曾風光一時,後來的貧窮我不知道與他自己的理財能力與特殊境遇有無關係。但他當年的創作當年應當就有報酬了,現在已經很少人在消費也是事實。
如果他當年的報酬與他銷售的成就不相稱,那也是過去唱片公司制度的問題。
現在是一個奇怪的時代,網路行為已經打破過去傳統的著作權模式,在web2.o強調人人都是創作者的時代,某些創作又要怎麼計算利益?
我腦袋實在不聰明,但我知道一味喊著「尊重著作權」的道德訴求卻拿不出方法來更不聰明,人其實從來都沒這麼乖乖聽話的。
尊重的心態一定要有,但面對網路時代的革命性因素:複製的方便,應該要有什麼對策?不再是傳統的思維可以應付的。
這樣說吧,我買了一張CD,全家人還有各地的朋友都想聽聽看,我告訴他們:你自己去買唱片,這樣是不是也太誇張了?
只有整個產業的價值改變,技術改變,配合網路時代的思考模式,才可能找出合理的新路吧?
一點淺見,如有謬誤還請指教。我很欣賞馬爺的,他的紀念音樂會我也會購票參加,為他的遺族盡綿薄心意。

Posted by: 亂子 發表於 February 27, 2007 10:05 PM

這幾天我才知道,很多我愛聽的歌,都是馬兆駿寫的....我們很少停留去觀賞或咀嚼,與其結束生命時再聲聲呼喚,不如一開始就尊重並在意,人死後再宣揚又有何用?
生命是一首唱不完的歌,難道就這樣按下一個休止的音符?

Posted by: mei雲 發表於 February 27, 2007 10:23 PM

mei雲
呵呵,這個世界就是這樣,人性就是這樣啊,失去了才會懷念,他在你身邊時沒事幹麻一直誇他?更何況他並不常在大多數人的身邊啊!
世俗世俗,你我都是,人的精神注意力有限,身邊的瑣事都處理不完了,一個跟你沒有實際連結的人又怎麼給他實際的關懷?這沒什麼大不了的。不如回頭好好對待自己身邊的人才不真的遺憾。
「人死後再宣揚又有何用?」反過來想,假如這樣帶給許多人美好回憶的人就默默無聞地消失了,豈不悽涼?
在他過世前,他的音樂就活在我的心中了,這一篇在去年十二月發的,算是第一次宣示致敬,沒想到這麼快就變成紀念。
我只想跟路過的人說,有這樣一個人,即使他死了,他的音樂在我心中還是不會消失。就這樣而已。:)
馬爺地下有知,聽到這樣的話一定比什麼都安慰。

噢,我要去買他的新專輯,《奶粉與便當》,大家多多支持。

Posted by: 亂子 發表於 February 27, 2007 11:01 PM

亂子:
經你一點,真有太多可以探討。
兆駿在唸五專時,與朋友組成合唱團,每天在家裡敲敲打打(我家住在隔壁),不是音樂科班出身,可以寫出這麼多優美的曲子,完全靠著天份吧。
我不知道他的曲子賣多少錢,但肯定不多,而且是賣斷,如果是歌星,可靠廣告、演唱會、拍片等賺錢,兆駿沒這些外快吧,而且藝人真的有些靠天吃飯,收入並不穩定。
至於大麻這件事,我反對吸大麻,但吸大麻是否經過勒戒就算懲罰了,不應該跟道德、品性完全劃上等號,是否就完全否定一個人,而不讓他有演出的機會,他只是傷害自己不是嗎?
尊重智慧財產權在網路這麼發達的情況下,要如何徹底執行真要好好想辦法。
謝謝你的回應。

Posted by: Margaret Yang 發表於 February 27, 2007 11:20 PM

亂子:
我和雲沒有怪你的意思,只是對最近新聞報導感覺不舒服,生後生前差太多。

Posted by: Margaret Yang 發表於 February 27, 2007 11:29 PM

Margaret Yang、mei雲
:) 明白。
我也對他們動不動又要扯出大麻來,還扯到庹宗康、屈中恆,給人一種負面的影射,感覺很不好。

Posted by: 亂子 發表於 February 27, 2007 11:42 PM

亂子說「要好好對待自己身邊的人才不真的遺憾」
還有很重要的,自己要活得好。
劉墉翻譯的「死後的世界(Life after Life)」有一段話說:「其實死亡與睡覺有什麼不同?都是對這個世界失去了感覺!唯一的不同,是睡覺還有醒來的時候,這醒來是多麼可愛!」我的重點是要說,每次我從惡夢中醒來,再回到現實世界,都會有些許體會。珍惜!要活得夠本嚕。

Posted by: mei雲 發表於 February 28, 2007 06:48 AM

今天想去買馬爺紀念音樂會的票,才發現全已售完了!!嗚....
誰有辦法幫我弄到票啊?

Posted by: 亂子 發表於 March 12, 2007 02:26 AM

問一下Margaret Yang嚕

Posted by: mei雲 發表於 March 12, 2007 07:04 AM

馬兆駿 數位紀念館
http://media.ipavo.com/jeffma/2007/03/12/1972

Posted by: mei雲 發表於 March 12, 2007 06:57 PM

mei雲
謝謝,那電台真棒!
可惜,大概是沒辦法進去紀念演唱會了。

Posted by: 亂子 發表於 March 13, 2007 10:5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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